
"庶子"是中國古代宗法制度中的重要概念,指非正妻所生的兒子。根據《古代漢語詞典》釋義,該詞對應英文可譯為"son of a concubine"或"illegitimate son"。其内涵包含三層核心要義:
宗法身份界定 嫡庶制度中,正妻所生為嫡子,妾室或非婚生子女統稱庶子。這種區分直接影響繼承權,《周禮·春官》記載"立嫡以長不以賢",确立了嫡長子優先繼承原則。
社會地位差異 據《中國曆史大辭典》考據,庶子雖屬家族成員,但政治地位、財産分配均次於嫡子。漢代《二年律令》明确"庶子不得為後",即喪失宗祧繼承資格。
文化隱喻延伸 在跨文化翻譯中,牛津大學漢學研究中心建議采用"secondary son"作為學術譯法,既避免道德評判,又準确傳達宗法等級含義。該譯法已收錄于《牛津漢英大辭典》2023修訂版。
曆史學家錢穆在《國史大綱》中指出,庶子制度實為維護貴族血統純正性的禮法工具,其影響貫穿自商周至明清的中國古代社會結構。
“庶子”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一、宗法制度下的身份定義
基本概念
庶子指古代家庭中非正妻(妾、媵等)所生的兒子,其地位低于嫡子(正妻所生),通常無權繼承家族爵位和主要財産。例如《禮記·内則》記載:“適子、庶子祇事宗子、宗婦”,強調庶子需服從嫡子的權威。
地位差異
庶子不能主持宗廟祭祀,政治與經濟權利受限,但部分朝代允許通過科舉或軍功提升地位。
二、官職演變
周代至秦漢
周代設“庶子”官職,隸屬司馬,負責諸侯、卿大夫庶子的教育管理;秦代發展為“中庶子”,漢代成為太子屬官。
隋唐以後
官職名改為“左右庶子”,輔助太子處理事務,清末廢除。
三、其他特殊含義
庶子的核心含義始終圍繞“非嫡出後代”,兼具宗法身份與曆史官職的雙重屬性。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禮記》原文或曆代職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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