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ə'pəʊnənsɪ/ 美:/'əˈpoʊnənsi/
n. 對立;敵對狀态;反對行為
There are so many conflicts between the social justice and legal justice, which totally mean the direct opponency between morality and law.
社會正義和法律正義之間有着許許多多的沖突,這完完全全是道德與法律的直面對立。
n.|polarity/antagonism;對立;敵對狀态;反對行為
"Opponency"(對立性)是神經科學和心理學領域的重要術語,指代兩種生理或心理機制相互抑制的對立關系。該概念最早由德國生理學家Ewald Hering于19世紀提出,用于解釋人類視覺系統中顔色感知的互補機制。
在視覺神經機制中,顔色對立理論(opponent process theory)指出,視網膜神經節細胞通過紅-綠、藍-黃兩組對立通道編碼顔色信息。例如,當紅色信號被激活時,綠色信號會被抑制,這種拮抗作用解釋了為何人類無法感知"紅綠色"或"藍黃色"的混合色。現代神經成像技術已通過fMRI實驗驗證,這種對立處理主要發生在視皮層V4區(參見《Nature Neuroscience》2020年視覺專題報告)。
在心理學領域,對抗過程理論延伸應用于情緒調節機制。如緊張情緒消退後出現的放松反應,本質上是神經遞質系統通過多巴胺和内啡肽的對抗達到平衡狀态。該理論被廣泛應用于成瘾行為研究,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的臨床數據顯示,尼古丁戒斷反應符合對立性神經適應模型。
術語在學術文獻中的使用需注意語境差異:神經科學強調生理層面的拮抗作用,心理學側重行為層面的動态平衡。根據《牛津神經科學詞典》定義,opponency特指"兩個生物系統通過相互抑制實現功能調節的穩态機制"。
權威參考文獻:
opponency 是名詞,主要含義為"對立、對抗、反對",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指事物或觀點之間的對立狀态,或人與人/群體間的對抗關系。在解剖學中可特指肌肉或身體部位的對向運動(如拇指與四指的對握功能)。
詞源解析
源自拉丁語 opponere(op-表示"對抗",-ponere表示"放置"),本義為"置于對立面"。派生自動詞oppose(反對),相關詞包括opposite(對立的)、opposition(反對)等。
使用場景
反義詞
根據詞典标注,反義詞為 amicable(友好的),但在實際語境中也可對應 agreement(一緻)或 cooperation(合作)。
發音:英音 [ə'pəʊnənsɪ],美音 [ə'poʊnənsɪ]。該詞屬于正式用語,日常對話中更常用其動詞形式oppose或名詞op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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