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ɡævəlkaɪnd/ 美:/'ˈɡævəlˌkaɪnd/
n. (過去英國肯特郡将死者的土地平均分給男性繼承人的)土地均分制
gavelkind 是英國普通法曆史上的一種特殊土地繼承制度,主要與英格蘭肯特郡(Kent)相關。其核心特征在于:
平均繼承制:這是 gavelkind 最顯著的特點。當土地持有人去世時,其土地并非由長子單獨繼承(即長子繼承制,primogeniture),而是在所有兒子(有時包括兄弟的兒子)之間平均分配。這導緻土地可能被分割成較小的地塊。
適用範圍:曆史上主要存在于肯特郡,是該郡的習慣法。肯特郡因其獨特的法律傳統(被稱為“肯特習俗”或 Gavelkynde)而聞名,gavelkind 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繼承人的範圍:繼承權通常僅限于男性繼承人,如兒子、兄弟、侄子等。女性繼承人在此制度下通常被排除在外,除非沒有符合條件的男性繼承人。
其他特點:
曆史與廢除:Gavelkind 是盎格魯-撒克遜時期或更早習慣的遺存。隨着普通法的發展,特别是在都铎王朝時期,肯特的土地所有者開始通過法律手段(如和解與恢複法案)将土地轉換為長子繼承制。最終,《1925年財産法》(Law of Property Act 1925) 徹底廢除了 gavelkind 以及其他所有地方性的土地保有和繼承習慣,統一了英格蘭的土地繼承制度。
Gavelkind 是英國肯特郡特有的一種古老土地繼承習慣法,其核心是土地在男性繼承人(主要是兒子們)之間進行平均分配,而非由長子單獨繼承。它還包含一些保護繼承人(尤其是未成年繼承人)權益和限制領主權利的特殊規則。該制度在1925年被現代立法正式廢除。
來源參考:
"gavelkind"是英國曆史上一種特殊的土地繼承制度,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gavelkind指英國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至中世紀晚期(約1922年前)實行的土地均分制。其核心規則是:當土地所有者去世且未立遺囑時,土地由所有男性繼承人(通常是兒子)平均分配,而非長子單獨繼承。
地域特征
該制度主要與英格蘭東南部的肯特郡(Kent)相關聯,是該地區特有的習慣法傳統。其他地區普遍實行長子繼承制時,肯特郡仍長期保留這一均分方式。
法律背景
廢止時間
隨着英國土地法改革,該制度于1925年被《財産法》正式廢除,但實際在中世紀後期已逐漸被長子繼承制取代。
詞源與關聯詞
單詞由古英語"gafol"(地租)和"kind"(種類)組成,反映其與土地分配的關系。需注意與"gavel"(議事槌)拼寫相近但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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