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ɡɑːnɪ'ʃiː/ 美:/',ɡɑrnɪ'ʃi/
過去式 garnisheed 過去分詞 garnisheed 現在分詞 garnisheeing 第三人稱單數 garnishees
n. 第三債務人
v. 傳訊(第三方債務人);為償付債務而扣押
How many days salary will garnishee in your company?
準時嗎?貴公司會扣留多少天工資呢?
vt.|hold in custody/levy on;扣押;通知扣押債務人的財産
“Garnishee”是一個法律術語,具有名詞和動詞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第三債務人,即持有債務人財産或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第三方(如銀行、雇主等)。當債權人通過法律程式要求該第三方直接向債權人支付款項時,該第三方被稱為“garnishee”。
例句:法院向雇主(garnishee)發出扣押令,要求扣留雇員的部分工資以償還債務。
表示通過法律程式扣押債務人的財産或債權,通常指法院向第三債務人下達扣押令的行為。
例句:The creditor garnisheed the debtor’s bank account to recover the owed amount.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程式或案例,可參考法院文件或專業法律釋義。
詞性: 名詞,動詞
發音: /ˌɡɑːr.nɪˈʃiː/
定義:
作為名詞,garnishee指被法庭命令扣押部分工資或財産的人。作為動詞,garnishee指扣押工資或財産以支付債務。
例句:
The court ordered the garnishee to withhold a portion of the debtor's wages.(法庭命令扣押人扣留債務人的一部分工資。)
The company was garnisheed for unpaid taxes.(公司因未繳納稅款而被扣押。)
用法:
作為動詞,garnishee通常出現在被動語态中,并與被扣押的工資或財産一起使用。作為名詞,它可以被用來描述被扣押工資或財産的人。
解釋:
Garnishee通常用于法律和財務方面的語境中。它指的是法庭命令扣押部分工資或財産以支付債務的行為,通常發生在債務人未能按時償還債務的情況下。
近義詞:
扣押、查封、凍結
反義詞:
解除扣押、釋放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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