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倫比亞特區(美國聯邦直轄區)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is not a state, nor part of one.
哥倫比亞特區不是一個州,也不屬于任何一個州。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is the most liberal region of the U.S..
哥倫比亞特區是美國最開放的地區。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is the most liberal region of the U. S.
哥倫比亞特區是美國最開放的地區。
Only Alabama, Mississippi and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did worse.
隻有阿拉巴馬,密西西比和哥倫比亞特區的學生表現的更糟糕。
Forty-one states plus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have lotteries.
全國41個周和哥倫比亞地區有彩票業務。
District of Columbia(哥倫比亞特區) 是美國首都華盛頓(Washington, D.C.)的正式名稱和專屬行政區劃。其核心含義與特點如下:
專屬聯邦行政區
哥倫比亞特區是一個由美國國會直接管轄的聯邦特區(Federal District),不屬于任何州份。它根據美國憲法(Article I, Section 8)設立,旨在作為聯邦政府的專屬駐地,确保國家首都的獨立性與中立性。其獨特地位使其不受任何州政府管轄。
名稱由來與曆史背景
“District of Columbia”一名結合了地理概念與曆史象征:“Columbia”是當時對美國女性化的人格化稱呼(源自哥倫布Columbus),體現建國初期的愛國情懷;“District”則明确其作為特設行政區的性質。該特區于1790年7月16日通過《首都選址法案》(Residence Act)确立,選址波托馬克河畔,由喬治·華盛頓總統親自劃定邊界。
法律地位與治理結構
哥倫比亞特區居民雖需繳納聯邦稅并履行兵役義務,但在國會參議院和衆議院均無投票代表(僅有象征性列席議員)。其地方自治權由國會授予,1973年《地方自治法案》(Home Rule Act)允許特區選舉市長和市議會,但國會保留對特區預算和法律的最終否決權。
District of Columbia(哥倫比亞特區)是美國的聯邦直轄區,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基本定義與行政地位
哥倫比亞特區(簡稱D.C.)是美國首都華盛頓的所在地,由美國國會直接管轄,不屬于任何州。它既是聯邦政府機構、各國駐美使館及國際組織的集中地,也是美國唯一受憲法明确規定的聯邦直轄區。
名稱由來與曆史背景
地理與區域劃分
位于美國東北部,毗鄰馬裡蘭州和弗吉尼亞州。特區面積約177平方公裡,其中約一半為政府機構用地,另一半為居民區。
中文翻譯的特殊性
中文通常譯為“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或簡稱“華府”,以區别于美國西部的華盛頓州。添加“特”字強調其聯邦直轄屬性,與普通行政區(District)區分。
相關概念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其曆史或具體行政職能,可參考權威詞典或政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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