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户的一种。指 北魏 时隶属于军府、世代执兵役的人户。《北齐书·魏兰根传》:“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徵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廝养……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 谷霁光 《府兵制度考释》第一章:“军府的户口,世执兵役,称为府户,也就是兵户。府户、兵户有的是被强征而来的,有的是被俘虏或坐罪而来,其地位低于一般农民。”
府户是古代中国户籍制度中的特殊分类,主要指北朝至隋唐时期隶属于军府管理的户籍群体。其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制度定义
府户最早见于北魏时期,指被编入军府(如镇戍、都督府等)的民户,属于军事化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其户籍独立于州县,由军府直接管辖,承担兵役、屯田等军事义务(来源:《魏书·食货志》)。
历史背景
北魏为加强边疆防御,将部分民户划归军府,形成“府户”与“郡县户”的区分。至西魏、北周时期,府户演变为“府兵制”的基础,成员世代为兵,享有免除赋税的特权,但社会地位较低(来源:《北史·兵志》)。
制度演变与消亡
隋唐推行均田制与府兵制改革,府户逐渐融入州县户籍。唐高宗时期,府兵制名存实亡,府户制度随之消失,仅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户籍形态被记载(来源:《旧唐书·职官志》)。
权威参考
“府户”是北魏时期的一种特殊户籍制度,具有以下核心含义和特点:
1. 基本定义
府户指北魏时隶属于军府、世代承担兵役的人户,属于军户的一种。其身份具有世袭性,后代需继承兵役义务。
2. 来源与构成
3. 社会地位
府户地位远低于普通农民,常被比作“役同厮养”(类似奴仆),且失去入仕机会,导致“处世无入朝之期,在生绝冠冕之望”。
4. 制度演变
北魏中期后,因管理弊端和府户地位恶化,朝廷推行“改镇立州”政策,将部分府户转为普通民户。这一措施旨在缓解社会矛盾,但未能完全解决府户制度的积弊。
补充说明
该制度反映了北魏早期军事化管理的特点,通过强制世袭兵役巩固边防,但也因阶层固化引发社会问题。其历史记载主要见于《北齐书·魏兰根传》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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