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善良的民众。《书·吕刑》:“受王嘉师,监于兹祥刑。” 孔 传:“有邦有土,受王之善众而治之者,视於此善刑欲其勤而法之。” 清 王夫之 《连珠有赠》之六:“是以炎火在原,不伤慈於田祖;霜鈇普震,实敷惠於嘉师。”
“嘉师”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善良的民众,具体解释如下:
该词最早见于《尚书·吕刑》:“受王嘉师,监于兹祥刑。”
多用于古代文献或正式语境中,描述受统治者重视的淳朴百姓群体,体现对民众品德的褒扬。
部分现代资料(如)将其解释为“嘉奖教师”,但此说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对“师”字现代义的误读。建议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
《嘉师》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优秀的教师”或“称赞教师”。它由两个字组成,分别是“嘉”和“师”。嘉师一词常常用来表达对教师的崇高评价和尊敬。
《嘉师》的第一个字“嘉”拆分部首为“口”,有10个笔画;第二个字“师”拆分部首为“巾”,有10个笔画。
《嘉师》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在古代社会,教师被尊重为学问渊博、有德行的人,嘉师一词是人们对这些优秀教师的美好赞誉。
《嘉师》在繁体字中的写法是「嘉師」。
在古时候,汉字《嘉师》的写法与现代稍有不同。古代的《嘉师》写作「佳師」。
1. 这位教师深受学生们的喜爱,被誉为嘉师。
2. 古代有很多嘉师,他们以潜心研究和培养人才为己任。
1. 嘉奖:对某人或某事给予高度赞扬和奖励。
2. 师徒:师父和徒弟之间的关系,表示在学艺或者修行等方面进行教育和传承。
3. 师范:用于指教师、教育、学校等与教育相关的事物。
优秀教师、杰出教师、卓越教育者。
劣师、败课、低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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