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掌狱讼之官。 宋 叶适 《<罗袁州文集>序》:“ 达父 颇愧恨……又太学屡与同舍议不合,遂自乞为军丞棘正,不肯涉翰墨畦町,宰县守州,专以政事显云。”
“棘正”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古汉语词汇,主要含义如下:
棘正指司法审判或执法公正严明,尤指古代掌管刑狱的官员(如司寇、廷尉)秉持刚直不阿的态度审理案件。其核心在于“如棘之刚直”,强调司法行为的严格与公正性。
字源解析:
司法职能的代称
古代“棘木”被视为公正的象征。《礼记·王制》载:“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郑玄注:“正,谓棘正,主狱讼之官”。可见“棘正”是周代掌刑狱之官的别称,职责为依律断案,维护法度。
严正执法的典范
《汉书·刑法志》记述张释之任廷尉时“持法平允”,时人誉其“棘正无私”。此处以“棘正”形容其执法如棘木般刚直不屈,拒绝权贵干预。
引申为司法原则
宋代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评述司法制度时称:“狱贵明察,法须棘正”,强调审判需明察秋毫且坚守法律刚性。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收录“棘正”词条,释义为“指执法严正的官吏;亦指公正执法”。
来源链接(需订阅访问): 汉语大词典数据库
《辞源》(第三版)(商务印书馆)
释“棘”有“严急、刚直”义项,引《周礼·秋官》“立棘木之下听讼”佐证司法象征意义。
来源链接: 商务印书馆辞书出版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陈光中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第三章详述“棘木听讼”传统,分析“棘正”作为司法伦理的核心价值(页码:P78-82)。
“棘正”精神与当代司法独立、公正执法理念一脉相承,体现中华法治文化中“法不阿贵”的优良传统,为现代司法伦理提供历史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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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棘正”是古代官职名称,专司狱讼事务,具体解释如下:
棘正指古代掌管狱讼的官员,主要负责审理案件、处理司法纠纷。该词出自宋代文献,如叶适《罗袁州文集序》中记载:“达父自乞为军丞棘正”,表明其职能与司法相关。
宋代官员罗达父因与同僚意见不合,主动请求担任“军丞棘正”,后因政绩突出升迁地方官职。这一记载印证了棘正属于中低级司法官职,需处理具体诉讼事务。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宋代职官制度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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