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配偶。《吕氏春秋·壹行》:“盗贼大姦也,而犹所得匹偶,又况於欲成大功乎?” 五代 王仁裕 《开元天宝遗事·牵红丝娶妇》:“吾女各有姿色,即不知谁是匹偶。”《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七:“家乡又远,若要别求匹偶,一时也未有其人。” 章炳麟 《定复仇之是非》:“求匹偶者,本以逐欲,乃适足以长子孙。”
(2).婚配。《隋书·东夷传·流求国》:“﹝ 流求国 ﹞嫁娶以酒肴珠贝为娉,或男女相悦,便相匹偶。”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江城》:“家无半间屋,南北流寓,何足匹偶?” 姚华 《论文后编》:“犹之匹偶,得雌雄而相应。”
匹偶是汉语中的古语词,其核心含义指“相配、对等”,多用于描述事物或人在地位、价值上的匹配关系。以下从权威词典角度分项解析:
匹配成对
指两事物在性质、地位或价值上相互对应,形成对等关系。
例:《汉语大词典》释为“匹配;配偶”,强调“相配”的本质属性。
特指婚姻关系中的配偶
古代文献中可指夫妻关系,但需注意其更侧重“门当户对”的匹配性,而非现代“配偶”的泛称。
例:《后汉书·荀爽传》载“匹偶虽隆,必由仁义”,指婚姻需德义相配。
“匹”本义为布帛长度单位(四丈),引申为“单独”或“相敌”(如《左传》“秦晋匹也”);“偶”指双数、成对。二字组合强调“单一事物寻得对等者”。
先秦多用于事物匹配(如器物、地位),汉魏后渐用于婚姻语境,但仍保留“对等”核心义。
“判妻入子”注云:“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此处“耦”通“偶”,指婚配的匹配性。
“臣闻古之徙远方以实广虚也…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草木之饶,然后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此所以使民乐其处而有长居之心也。”
注:虽未直用“匹偶”,但汉代语境中“匹配”观念渗透于土地规划与人文秩序,反映“对等”思维的广泛应用。
现代汉语中“匹偶”已罕用,常见于古籍研究或仿古表述。需严格区分:
参考资料:
“匹偶”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pǐ ǒu,其核心含义与婚姻、伴侣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配偶
指夫妻中的一方,强调伴侣关系的匹配性。例如《白虎通德论》提到:“明君人者,不当使男女有过时无匹偶也”,说明古代社会对婚配的重视。
婚配
作为动词时,表示男女结为婚姻关系。例如《隋书·东夷传》记载流求国“男女相悦,便相匹偶”,强调婚配的自由性。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白虎通德论》《隋书》等文献来源。
保宁保题比际步韵残霞承式抽芽春花作物惷愚锄耘村程待援嶝石雕睨笃癃颿船凤笛虙羲耿黾归航绛矾见论坚明绞尽脑汁角抿校验嘉兴市羁丱基脚鸡鸣狗盗麂目惊怵窭国可鉴捞摝擂石车灵通李下无蹊南北郊内部排迁贫穷潦倒普通话乾妈乾曜憩赏人海战术日加弱者圣会实价矢如雨下实音摔炮昙花一现土山外集盌遂戊部候响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