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 Gaertner method
格特内氏法(Gertner's Law)是国际私法领域中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重要原则,其核心内容为"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合同适用与交易存在最密切联系的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该术语源自美国法学家弗里德里克·格特内(Frederick K. Gertner)在1987年《哈佛法律评论》提出的冲突法理论框架。
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的汉英对照解释,该原则包含三个构成要件:
在当代司法实践中,该原则被《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8条部分吸收,并影响了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立法表述。美国法律学会官网(www.ali.org)收录的《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第188条对此有详细注解。
值得注意的是,该原则在数字经济时代面临新挑战,欧盟法院在2021年C-21/20案中对其适用边界作出限缩解释,相关判例可在欧洲法院数据库(curia.europa.eu)查询。
"格特内氏法"(Gaertner method)是一个医学领域的专业术语。由于搜索结果中仅有一个低权威性来源的简要解释,现就已知信息说明如下:
术语构成
中文名称由音译而来,对应英文为"Gaertner method",推测源自人名(可能指德国解剖学家Alois von Gaertner或相关研究者)。
应用领域
根据网页标注的【医】标签,应属于医学检测或实验方法,可能涉及:
现存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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