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perative fact
happen; generate; occur; take place; engender; exist; go forward; go on
originate
【医】 genesis; occurrence
render a service to; efficacy; force; potence; potency; vigour; virtue
【医】 efficiency; potency
【经】 effect
case; fact; reality; truth
【法】 factum; fait; matters; truth; verity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中,“发生效力的事实”(Operative Fact)指在法律层面产生特定法律效果或后果的客观事件、行为或状态。其核心在于该事实直接触发、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或义务。以下从要件与效果角度解析:
必须是真实发生或持续存在的客观情形,而非主观推测。例如,合同双方签字(行为事实)或不动产登记完成(状态事实)。
需被现行法律规范明确赋予效力,如《民法典》第502条规定合同生效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区别于“证据事实”,其本身直接导致权利变动,如遗嘱人死亡(事实)引发遗产继承权生效(效果)。
中文术语 | 英文对应 | 效力场景示例 |
---|---|---|
生效事实 | Operative Fact | 股权转让登记完成 → 物权转移效力发生 |
解除条件成就 | Condition Precedent Fulfilled | 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货物送达 → 付款义务生效 |
时效中断事由 | Tolling Event | 诉讼中权利人提出主张 → 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
该概念植根于大陆法系“法律事实”理论(如德国《民法典》第158条)及英美法系“Juroperative Facts”学说,强调事实与法律效果的因果关系。中国司法实践亦采纳此逻辑,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2号明确“行政审批通过”为外资股权变动的生效事实。
来源
“发生效力的事实”是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指经过法定程序或法律行为确认后,产生法律约束力的事实。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司法确认效力
已为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在后诉中可直接作为免证事实。例如前诉判决认定合同无效,后诉中当事人无需重复举证,但允许对方通过“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进行抗辩。
法律行为效力
如《民法典》第231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自该事实行为完成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概念 | 特点 | 示例 |
---|---|---|
生效事实 | 经程序确认的最终状态 | 法院判决确认的债务关系 |
事实行为结果 | 行为完成即生效 | 自建房屋完成时取得所有权 |
调解协议事实 | 妥协性认可,无约束力 | 和解中承认的过错不可用于后诉 |
需注意,此类事实的效力可能因证据推翻或法律修改而发生变化。具体适用建议结合个案法律依据,参考《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3条、《民法典》第231条等条文。
标准提单丙喹酮磁心带电抗负荷电缆电视电容放电疗法电子文件程序二碘化物放逐矾紫非那佐辛非线性螯合反应副纤维干预性的经营格希氏法郝金青霉素火焰发射光谱脊肌瘫痪醌醇利息费用对承担利息负债的比率梅桃黄单胞杆菌噬菌体颞半侧视网膜气体混合物三精受精卵双眼绷带随机速度陶瓷合金天线聚焦图形子程序包微生物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