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rrhae
betroth; engage oneself to
【法】 betroth; betrothal; betrothment; intended marriage; plight one's truth
days; hour; occasionally; opportunity; seanson; time
【医】 chron-; chrono-
【法】 object of gitf
在汉英法律词典框架下,"订婚时的赠与物"(Engagement Gifts)指男女双方为缔结婚约关系而互赠或单向赠予的财物或信物,其性质具有契约属性和文化象征性。根据中国传统习俗及现行法律实践,此类赠与物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法律定义
中国《民法典》第657条明确,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行为。订婚赠与物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婚姻缔结为隐含前提。英美法系中,类似概念称为"Conditional Gift",若婚姻未成立,赠与人可主张返还(《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
主要类型
返还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若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接收方应依法返还。英美判例中,钻石戒指等贵重信物通常适用"破裂原则"(Fault Principle),根据解约责任判定归属(《英美契约法案例选读》)。
文化语义差异
中文语境强调"彩礼"的家族契约属性,对应英文"Dowry"更侧重女方家庭向新婚夫妇的财产转移。现代法律实践中,中国法院逐渐弱化彩礼的履约强制性,转而注重赠与行为的自愿性审查(《中国婚姻家庭法修订研究报告》)。
订婚时的赠与物指男女双方在订婚阶段为表达诚意或履行传统习俗而互赠的财物,其性质和法律处理方式如下:
附条件赠与
根据《民法典》规定,订婚期间的赠与行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转移。若最终未结婚,赠与人可主张返还。
不可撤销情形
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
男方赠与物
女方回礼
需返还情形
无需返还情形
如需具体案例或完整法律条款,可参考《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至第六百五十九条。
变形质丙炔基不受影响的垂体前叶档案或记录保管员滴管顶突囊定义周期放弃要求非合法投资菲氢醌活性蒽炭黑补强剂介电饱和结核菌调理指数颈浅动脉绝热火砖可交换性劳工条款冷凝旋管旅费氯环苯乙酸平均周转天数去污力删除整行似樟脑的送款单外围设备操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