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ubrogation of compensation
代位赔偿(Subrogation)的法律释义
一、术语定义与法律本质
“代位赔偿”指债权人(如保险公司)在履行赔偿义务后,依法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责任方的追偿权,替代原权利人行使索赔权利的法律制度。其核心是权利法定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0条),英文术语为“Subrogation”,源自拉丁语 subrogare(替代),强调权利主体的更替性。
二、核心法律特征
赔偿人(如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自动获得被保险人对责任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例如,车辆受损后,保险公司赔付车主损失,随即取得向肇事方追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金额以实际赔偿额为限,不得超出原债权范围(《保险法》第60条第1款)。
需满足三个要件:
三、实践应用场景
主要应用于保险领域:
四、法律依据与权威参考
明确规定保险人代位权成立条件及行使范围(来源:全国人大官网法律数据库)。
连带债务人清偿后的代位追偿权(来源:中国政府网民法典全文)。
定义“Subrogation”为“代位权,代位行使他人权利”(来源:法律出版社权威辞书)。
注:因术语专业性较强,建议结合具体案例或咨询法律实务机构(如中国法学会)获取操作指引。
代位赔偿是保险领域的重要制度,其核心在于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并明确责任分配。以下是综合多部法律条款及权威资料后的解释:
代位赔偿(又称代位追偿)指当保险标的(如车辆、财产)因第三者责任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先行向被保险人赔付后,依法取得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这一过程中,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索赔权。
法律性质:主流观点认为属于“债权法定转移”,即无需被保险人同意,赔偿后追偿权自动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法》第60条)。
代位赔偿与一般保险理赔的区别在于涉及第三方责任,且需完成债权转移;与“代位继承”等民法概念无直接关联,后者属于继承权范畴。
该制度既确保被保险人快速获得赔偿,又避免责任方逃避赔偿义务,同时维护保险公司的追偿权益,实现三方利益平衡。
如需具体案例或更详细法律条文,可参考《保险法》第60-62条及《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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