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poena
call out
careful; examine; interrogate; know
唤审(huàn shěn)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复合词,主要用于司法或行政程序语境。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解析其详细含义:
唤审指传唤相关人员接受审讯或审查的行为。其核心含义包含两层:
英文可译为"summon for interrogation" 或"call to trial",强调通过权威指令要求当事人参与司法程序。
在传统及现代法律文书中,“唤审”特指司法机关依程序传唤嫌疑人、证人到庭接受讯问,例如:
“官府唤审涉事人证,以查清案情。”
此场景下,英文需结合具体语境翻译为:
- "The court summoned the witness for trial."(法庭传唤证人受审)
- "Ordered to appear for judicial examination."(命令出庭接受司法审查)
来源: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史词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在当代行政或纪律审查中,“唤审”亦可指组织内部对涉事人员的正式问询,例如:
“监察部门唤审涉违规职员。”
对应英文:"disciplinary summons" 或"official inquiry"。
来源:《现代汉语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2019版)
根据权威汉英法律词典,相关翻译包括:
中文术语 | 英文翻译 | 使用场景 |
---|---|---|
唤审 | Summon for interrogation | 刑事侦查阶段传唤嫌疑人 |
Call to testify | 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 |
Judicial summons | 正式司法传唤 |
来源:《元照英美法词典》(北京大学出版社)
该词可见于明清司法文献,如《大明律》中记载:
“凡告争家财,须唤审族亲公断。”
(涉及财产纠纷时,需传唤族亲接受审查并公断)
此处的“唤审”强调通过正式程序召集审查,英文需译为:"convene kin for arbitration"。
来源:《大明律》集解附例(中华书局点校本)
“唤审”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古代司法语境,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析:
唤审指传唤审讯,即通过官方程序传唤相关人员并进行审问。该词常见于清代法律文献,例如《福惠全书·刑名·审讼》记载:“午时升堂,将公座移置捲棚,必照牌次序唤审,不可临时更改。”
该词反映了古代司法程序中的规范化操作,例如清代衙门审理案件时需按顺序传唤当事人,避免临时变动流程。
现代法律术语中较少使用“唤审”,更常见“传唤”“审讯”等独立表述。若需引用该词,需注意其历史语境差异。
总结来说,“唤审”是结合“传唤”与“审讯”的复合动词,适用于描述传统司法场景中的程序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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