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eropolitics
international
【计】 internation
aviation; voyage
【经】 navigation
policy
【经】 policy
国际航空政策指主权国家或国际组织为规范跨境航空运输活动制定的法律框架与行政措施体系,其核心目标是协调空域主权、航空安全标准及商业权益平衡。该政策体系包含三个核心维度:
法律基础架构 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确立了领空主权原则,其中第6条明确跨境航班需经缔约国特别许可。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与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据此建立的双边适航认证体系,成为航空器跨境运行的技术基准。
航权分配机制 基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统计,全球80%国际航线运营遵循《国际航班过境协定》确立的五大自由航权体系,其中第三、第四航权涉及定期航班商业着陆权。中美2016年修订的《航空运输协定》即包含扩展的第七航权条款,允许承运人在第三国设立航空枢纽。
安全协同标准 ICAO《全球航空安全计划》(GASP)要求缔约国建立国家安全管理体系(SMS),该标准已被纳入中国《民用航空法》第95条修正案。欧盟通过EASA第965/2012号条例,将疲劳风险管理(FRM)列为强制合规项目。
该政策体系通过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ANC)定期更新的技术细则保持动态调整,最近修订涉及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使用比例与碳排放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国际航空政策是各国或国际组织为规范国际航空运输活动而制定的规则体系,涵盖航权分配、航线管理、运价监管等多方面内容。以下是主要政策类型及核心内容:
航权分类管理
根据《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国际航线分为两类:
特殊时期限制政策
例如疫情期间的“五个一”政策(),即“一航司一国家一航线一周一班”,旨在控制国际航班数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该政策曾使国际航班量骤降至疫情前的1.2%。
运价管理机制
《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规定》()要求:
航线经营许可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明确:
根据国际法原则(),各国对领空拥有主权,可要求外国航空器经许可后进入。同时限制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力,如1983年韩国客机事件后,国际社会强化了相关责任约束。
注:政策可能随国际形势调整,例如“五个一”政策为疫情期间临时措施,当前或已变更。更多完整信息可参考民航局官网或中国政府网发布的权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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