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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第三债务人保管的财产的诉讼英文解释翻译、扣押第三债务人保管的财产的诉讼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garnishee proceedings

分词翻译:

扣押的英语翻译:

detain; hold in; distrainment; distraint; seize; sequester; sequestrate
【经】 attaching; impound; sequestration

第三债务人的英语翻译:

【经】 garnishee

保管的英语翻译:

keep; safekeeping; storage
【经】 custody; record keeping; safe custody

财产的英语翻译: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医】 property
【经】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诉讼的英语翻译: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经】 litigation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扣押第三债务人保管的财产的诉讼”指代一种特定的法律程序,其核心概念和英文对应表述如下:

术语解释:扣押第三债务人保管的财产的诉讼

  1. 核心概念与英文对应 (Core Concept & English Equivalent):

    • 该术语描述的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旨在实现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其核心在于,当债务人的某项财产或债权(例如金钱、动产)并非由债务人本人直接持有,而是由第三方(即“第三债务人”)实际保管、占有或控制时,债权人可以绕过债务人,直接向法院申请对该第三方持有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 最精确对应的英文法律术语是“Garnishment” 或“Garnishment Proceeding”。
      • Garnishment 特指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诉讼或执行程序),要求扣押本应由第三方(Garnishee)支付给债务人的款项或财产,转而直接支付给债权人或交由法院处置以满足判决执行的过程。
  2. 关键术语分解 (Key Term Breakdown):

    • 扣押 (Attachment/Seizure): 指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扣留财产,限制其转移或处分。在 Garnishment 中,扣押的对象是第三方持有的债务人的财产或债权。英文对应:Attachment (作为程序的一部分) 或Seizure (强调动作)。
    • 第三债务人 (Garnishee/Third-Party Debtor): 指对原始债务人负有债务(如应付工资、存款银行、应付货款)或实际保管、占有债务人财产(如仓储公司保管的货物)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并非原始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但因持有债务人的财产或对债务人负有债务而被卷入执行程序。英文对应:Garnishee (最专业术语) 或Third-Party Debtor。
    • 保管的财产 (Property in Custody/Debt Owed): 指由第三债务人实际占有、保管的属于债务人的有形财产(如货物、设备),或第三债务人对原始债务人所负有的金钱债务(如未付工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英文对应:Property in the Custody/Possession of the Garnishee 或Debt Owed by the Garnishee to the Judgment Debtor。
    • 诉讼 (Proceeding/Legal Action): 指启动这一强制措施的法律程序。它可能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如“对第三债务人的诉讼”),但更常见的是作为主债权诉讼判决后执行阶段的一个附属程序(Post-Judgment Garnishment Proceeding)。英文对应:Garnishment Proceeding 或Garnishment Action。
  3. 程序运作机制 (Mechanism of Garnishment):

    • 债权人(通常已获得对债务人的生效判决,即 Judgment Creditor)向法院申请针对特定第三债务人(Garnishee)的扣押令(Writ of Garnishment)。
    • 法院签发扣押令,送达给第三债务人(Garnishee)。该令状要求第三债务人:
      • 冻结(Freeze)其持有或欠付债务人的财产/款项。
      • 向法院申报(Answer)其持有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或所欠债务的具体数额。
      • 在法院后续命令下,将被扣押的财产或款项直接支付给债权人或上交法院。
    • 第三债务人需依法履行义务,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债务人和第三债务人通常有权对扣押提出异议。

权威性参考来源 (Authoritative References):

总结 (Summary): “扣押第三债务人保管的财产的诉讼”在汉英法律词典中对应的核心术语是Garnishment。它描述了一种债权人通过法院,直接对持有债务人财产或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第三方(Garnishee/Third-Party Debtor)采取强制措施(扣押其保管的财产或要求其履行对债务人的债务)的法律程序(Proceeding/Action),目的是实现债权。理解该术语需把握“第三方持有财产/负债”和“债权人直接对该第三方主张”这两个关键点。

网络扩展解释

关于“扣押第三债务人保管的财产的诉讼”,需要结合法律程序和相关条件来理解其含义。以下是综合解释:

一、基本概念

该术语指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扣押由第三方保管的债务人财产的行为。这里的“第三债务人”通常指实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如仓储公司、保管人等),但实际法律关系中更常见的表述是“第三方保管人”。

二、适用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合法扣押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需证明债务已到期且债务人未履行。
  2. 财产由第三方保管:债务人的财产实际由第三方持有(如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
  3. 法律依据充分:
    • 若存在合同约定(如债务人违约后第三方占有人可扣押财产);
    • 或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债权人可主张优先受偿权。

三、法律程序

  1. 起诉与胜诉:债权人需先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债权合法性。
  2. 申请强制执行:凭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裁定扣押第三方保管的财产。
  3. 执行措施:法院向第三方送达扣押令,要求其配合交出财产或冻结财产处置权。

四、注意事项

五、典型场景

例如:甲欠乙货款未还,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丙的仓库。乙起诉甲胜诉后,可申请法院扣押丙仓库中属于甲的货物,并通过拍卖变卖实现债权。

该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将债务人由第三方保管的财产纳入执行范围的法律手段,需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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