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刻(Shíkè)在汉语中具有双重含义,既指在石料上雕刻图案或文字的工艺行为,也指雕刻完成的实体作品。其核心是通过凿刻技术在石材表面留下永久性印记,常见于碑文、造像、建筑装饰等领域。
雕刻工艺
指用工具在天然石料(如花岗岩、大理石)上进行雕琢的技艺,涵盖浮雕、线刻、圆雕等形式。例如碑刻匠人通过阴刻(凹陷)或阳刻(凸起)技法制作文字或纹样。
实体文物
代指完成雕刻的石质作品,典型类别包括:
根据《牛津英汉汉英词典》及专业汉学文献,对应英文翻译为:
二者区别在于:carving 侧重雕刻技法与立体形态,inscription 专指文字铭刻内容。需根据语境选择译法。
石刻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
石刻的深层文化内涵在于其跨越时空的信息传递功能,既是艺术创造,更是文明见证。如需具体案例图像或地域分布研究,可进一步查阅考古学报或博物馆数字化档案。
石刻是指通过雕刻技法在石质材料上创作的艺术作品或文字记录,涵盖实用性与艺术性双重属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石刻包含两种含义:一是指刻有文字、图画的石制品或石壁(如碑碣、摩崖等),二是指这些石制品上镌刻的内容本身。例如《史记》记载秦始皇曾“立石刻,颂秦德”,即通过石刻记录功绩。
艺术形式与技法
石刻属于雕塑艺术,运用圆雕、浮雕、透雕、线刻等多种技法创作。古代匠人通过不同手法展现人物、动物、图案等,兼具装饰性与实用性,如汉代墓室画像石多采用减地平雕和线刻。
分类与功能
历史与文化价值
石刻是中国传统艺术的重要门类,最早可追溯至秦代,承载历史事件、书法演变及社会风俗信息。例如南北朝陵墓石刻展现当时雕刻技艺与等级制度。
术语区分
书法领域中,“石刻”通常指未标注作者的无意识书法流传(如早期碑文),而“刻石”则指隋唐后有意创作并标明作者的作品。
如需更具体的案例或地域性石刻研究(如聊城汉代画像石),可参考相关考古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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