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财产留置权英文解释翻译、财产留置权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encumbrance

分词翻译:

财产的英语翻译: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医】 property
【经】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留置权的英语翻译:

【经】 lien; right of lien

专业解析

财产留置权(Right of Lien)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指债权人因合法事由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时,在该动产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前,依法享有扣留该动产并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核心要素包含合法占有、动产标的及债权关联性。以下是具体解析: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1. 合法占有动产

    债权人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如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或法律规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例如,修理厂因车主未付维修费而扣留车辆(《民法典》第447条)。

  2. 债权与动产存在牵连关系

    债权需由该动产本身产生(如维修费、保管费),或与动产的返还义务属同一法律关系。若债权与动产无关(如借款合同),则不得行使留置权。

  3. 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

    留置权以债务逾期未履行为行使前提,但紧急情形(如债务人破产)可例外提前行使。


二、中英术语对照与法律内涵


三、效力与权利边界

  1. 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可就留置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款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民法典》第456条)。

  2. 紧急处置权

    若财产易腐坏或保管成本过高,债权人可申请提前拍卖(《日本民法典》第298条)。

  3. 限制条款
    • 禁止约定“流质条款”(即直接取得所有权)。
    • 不得留置与债权无关的财产(如扣留客户其他货物抵维修费)。

四、典型应用场景


权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7-457条(动产留置权规定)
  2. 美国法律协会《美国统一商法典》Article 9(担保交易)
  3. 日本法务省《民法》第295-302条(留置权条款)
  4.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担保交易立法指南》(跨境留置权实践)

注:因法律条文无直接链接,引用时请以官方出版物或权威数据库(如北大法宝、Westlaw)为准。

网络扩展解释

财产留置权是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定担保物权,其核心内涵及特征如下:

一、定义与法律依据

财产留置权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留置已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人需满足合法占有、债权与留置物关联性等条件,且留置财产的价值需与债务金额相当(可分物情况下)。

二、主要特征

  1. 法定性:无需当事人约定,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
  2. 牵连性:留置财产需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间商业留置除外)。
  3. 占有前提:债权人必须已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4. 优先受偿权:债权人可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优先受偿。

三、成立条件

四、实现方式与限制

五、特殊情形

企业间可基于持续经营产生的债权行使留置权,不受“同一法律关系”限制。例如物流企业可对未付运费的货物行使留置权。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文或案例应用,可参考《民法典》第十九章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判例。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暴利行为鼻气管插管称重滴定管大车多凝乳的额成形术二价碳基非单色波复数数据流干线的骨盆下口平面混淆腱区解释程序的解释程序净利比率绝对指数空疱天花蜡样杆菌素硫锌矿难染细胞若非审计档案手足徐动症样的耍闹托品酸脱羧硝化万能制图机违禁微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