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llo; violoncello
大提琴(Cello)是西洋弦樂器家族中的重要成員,中文名稱源于意大利語“Violoncello”的譯音縮寫。該樂器在英語中常簡稱為“Cello”,屬于弓弦類樂器,音域介于中音與低音之間,具有渾厚溫暖的音色特征。
結構特征
大提琴琴體長度約為120-130厘米,由面闆、背闆、側闆及F形音孔構成共鳴箱。琴頸裝有四根鋼芯纏弦或羊腸弦,标準調弦為C₂-G₂-D₃-A₃(從低到高)。演奏時需用可調節高度的尾針支撐琴體,演奏者采用坐姿将琴身置于雙膝之間。
曆史發展
16世紀意大利制琴師安德烈亞·阿瑪蒂(Andrea Amati)最早設計了現代大提琴的雛形。18世紀斯特拉迪瓦裡(Stradivari)改良琴體比例,使其成為交響樂團固定編制。巴赫創作的《無伴奏大提琴組曲》(BWV 1007-1012)标志着該樂器獨奏地位的确立(《牛津音樂辭典》,2023版)。
演奏與表現力
大提琴采用持弓拉奏與撥弦(pizzicato)兩種基本技法,音域橫跨四個八度。其音色具有拟人化特質,常被形容為“最接近人聲的樂器”,既能演繹如埃爾加《E小調大提琴協奏曲》的深沉悲怆,也可表現皮亞佐拉《大探戈》的激情律動(《哈佛音樂表演理論》,2021版)。
聲學特性
根據亥姆霍茲共振原理,大提琴的空腔共鳴頻率集中在200-800Hz區間,面闆振動産生基頻與泛音列的複合聲波。其聲壓級在1米距離可達85-95分貝,動态範圍在交響樂隊中具有獨特的穿透力(《聲學工程學報》第45卷,2022)。
大提琴是一種西洋弦樂器,屬于提琴家族的下中音樂器,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大提琴(Cello)是管弦樂隊中必不可少的次中音或低音弦樂器,木制琴身,形制與小提琴相似但體積更大,琴身長約是小提琴的兩倍。演奏時需用下端支柱支立地面,四根弦定音為C、G、D、A(由低到高),各弦相差五度。琴身由面闆、背闆、側闆組成,琴頸連接弦軸盒,指闆寬度逐漸增加以適配琴弦間距。
大提琴音色渾厚豐滿,兼具低沉與明亮特性,被稱為“音樂貴婦”。它擅長演奏抒情旋律,能表達深沉複雜的情感,既可獨奏、重奏,也可在交響樂中擔任低音和聲或節奏中堅角色。
大提琴起源于16世紀末的“低音維奧爾琴”(Viola da gamba),最初意大利語名稱為“Violoncello”,後簡化為“Cello”。18世紀後逐漸成為獨立聲部樂器,并在古典音樂中占據重要地位。
大提琴與低音提琴共同構建和聲低音基礎,同時可通過高音區展現旋律性,是唯一能覆蓋男高音到男低音音域的弦樂器。
更多細節可參考、3、5、8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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