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claim; legal competition
合法競争(Lawful Competition)指市場主體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範及商業道德的前提下,通過提升産品或服務質量、優化經營效率等方式展開的公平商業活動。其核心是确保競争行為符合法律框架,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法律依據與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合法競争要求經營者不得采用虛假宣傳、商業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擾亂市場。英文法律術語中,"lawful competition"強調遵守《謝爾曼法案》(Sherman Act)等反壟斷法規,禁止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核心原則
合法競争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中英術語對比
漢語“合法競争”在《元照英美法詞典》中對應“legal competition”,強調“非侵權性商業策略”;而英語“fair competition”更側重道德層面,如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定義的“誠信商業實踐”。
合法競争是指市場主體在法律框架和商業道德規範下,通過公平、誠信的方式争奪市場資源或客戶的行為。其核心在于遵循規則、維護市場秩序,而非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合法競争強調三個基本要素:
合法競争與不正當競争的關鍵差異在于手段的合規性:
例如:
如需完整法律條款或案例分析,可參考、3、4的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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