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constant sum game
constant; frequent; ordinary
and; draw; gentle; kind; mild; harmonious; mix with; sum; summation
together with
【計】 ampersand
【醫】 c.; cum
【計】 game; game playing; Grundy's game Grundy
常和博弈(Constant-sum Game)是博弈論中的核心概念,指參與者的收益總和始終保持固定數值。無論參與者采取何種策略組合,系統中所有方的得失總和恒定不變,即一方的收益必然對應其他方的損失。其英文術語由數學家約翰·馮·諾依曼在1928年提出的博弈論基礎框架中确立。
軍事戰略推演常采用零和模型模拟資源争奪,國際貿易協定中的配額分配則屬于非零常和博弈範疇。世界銀行2024年全球經濟展望報告指出,關稅談判中的利益平衡機制本質上符合常和博弈特征。
區别于變和博弈(Variable-sum Game)中總和隨策略變化的特點,常和博弈更強調存量競争。這種特性使其在分析有限資源分配問題時具有獨特優勢(引證: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材《博弈與社會》第三章)。
常和博弈是博弈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其核心特征為所有參與者的收益總和為一個非零的常數。以下從定義、特點、分類及示例等方面進行解釋:
定義
常和博弈指博弈各方的收益總和始終等于一個固定的非零常數,參與者之間存在利益對立關系,但總和不為零。例如多人分配固定總額的財産、體育比賽中單回合得分總和固定(如排球每回合總得分為1分)等場景均屬于此類。
關鍵特點
常和博弈根據總正負可進一步分為兩類:
正和博弈(合作博弈)
總和為正數,參與者通過合作實現共赢。例如:
負和博弈(沖突博弈)
總和為負數,參與者因沖突導緻整體利益受損。例如貿易戰、惡性競争等。
零和博弈是常和博弈的特例,即收益總和為零,一方所得等于另一方所失,如賭博、股票投機等。兩者的核心區别在于總和是否為零。
如需更完整的學術定義或案例分析,可參考MBA智庫百科或博弈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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