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ales of service
give service to; serve
【法】 serve
earning; include; income; ingather; ingathering; means; receipt; revenue
【醫】 admit
【經】 earnings; incomings; proceeds; receive; revenue income; takings
在漢英詞典及專業財務語境中,“服務收入”(Service Revenue)指企業通過提供服務而非銷售實物商品所獲得的經濟利益總流入。其核心特征與定義如下:
漢英對照釋義
區别于商品銷售收入
服務收入無實物交付,其價值體現在服務過程中的人力、知識或技術投入(如咨詢費、培訓費、軟件維護費),而商品銷售收入源于實體産品的所有權轉移。
會計确認原則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服務收入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确認:
稅務分類(中國)
服務收入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按服務類型適用不同稅率(如現代服務6%、生活服務9%),需開具增值稅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行業案例
合同形式
常見于服務協議(Service Agreement)、維護合同(Maintenance Contract)或訂閱模式(Subscription Model),收入可按完成進度分期确認。
專業詞典
法規依據
此定義綜合會計法規、行業實踐及權威辭書,确保術語解釋的準确性與專業性。
服務收入是指企業或個人通過提供各類服務所獲得的經濟利益,其核心在于服務行為本身而非實物商品交易。以下從定義、特點、常見類型及計算方式展開說明:
一、基本定義與特點 服務收入涵蓋所有以專業知識或勞動輸出的形式獲取的收益,例如法律咨詢、代理記賬、技術培訓等。主要特點包括:
二、常見類型
三、計算方式 服務收入确認通常遵循以下原則:
示例:某咨詢公司籤訂年度顧問合同,總金額12萬元。若采用按月确認方式,每月服務收入為1萬元,需在提供服務當月計入損益表,而非籤約或收款時一次性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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