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ife conservation
anima; blood; heart's-blood; life
【醫】 bio-; life; vita; vivi-
preserve; defend; maintain; safeguard; stick up for; vindicate
【計】 maintenance; servicing
【化】 maintaining
1. 基本釋義
“生命維護”在漢英詞典中對應英文術語“life support”,指通過醫療或技術手段維持生命基本功能(如呼吸、心跳)的過程。該詞強調在生命體征不穩定時的人為幹預,常見于重症監護場景。《牛津英漢漢英詞典》将其定義為“維持生命所必需的系統或設備”(如呼吸機、心肺機)。
2. 醫學場景延伸
在臨床醫學中,“生命維護”特指生命支持系統(life support system)的應用,包括: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緊急醫療指南》中明确将此類幹預歸類為“維持生命的關鍵措施”。
3. 倫理與法律維度
該術語涉及醫學倫理中的生命權保障。根據《中國民法典》第1009條,醫療機構的“生命維護義務”需以患者最佳利益為前提,終止治療需符合法定條件(如腦死亡判定)。
4. 技術性擴展定義
在航天/生态領域,“生命維護”可指閉環生命保障系統(Closed Ecological Life Support System, CELSS),即通過再生技術(如二氧化碳轉化氧氣、水循環)維持密閉環境中的生命活動,相關技術規範見于NASA《空間生命科學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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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維護”是一個在不同領域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以下是綜合醫學和法律角度的詳細說明:
在臨床醫學中,生命維護指通過醫療技術手段維持危重患者的生命體征,例如使用呼吸機、心肺複蘇等幹預措施。其核心目标包括:
該領域強調平衡原則,即避免過度醫療與保障生命尊嚴的權衡。
根據《民法典》,生命維護權屬于生命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指自然人有權采取必要措施(包括自衛、緊急避險等)保護自身生命安全。例如:
“維護”一詞在中文中最早見于明代文獻,原指通過保護性措施防止外界侵害(如《智囊補》中王陽明的案例)。現代漢語中延伸為保持事物正常運行的行動,如“維護社會穩定”。
臨床醫學中的“生命維護”強調技術幹預,而法律範疇的“生命維護權”側重權利屬性,二者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在醫療實踐中,需特别注意患者自主權與醫療倫理的沖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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