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ˈsʌfrɪdʒ/ 美:/'ˈsʌfrɪdʒ/
選舉權
GRE,GMAT,SAT
n. 選舉權;投票;參政權;代禱;贊成票
People in ancient times did not have universal suffrage.
古代的人民沒有普選權。
Women's suffrage was won through protests and struggles.
婦女的選舉權是通過抗議和鬥争赢得的。
Only *****s have suffrage.
隻有成年人有選舉權。
He was an advocate of universal suffrage as a basis for social equality.
他提倡普選權 認為這是社會公平的基礎
Mary was active in the Equal Suffrage League.
她在平等選舉權聯盟中一直很活躍。
Japan granted suffrage to women in 1945.
日本在1945年給予婦女選舉權。
They robbed thousands of voters of their suffrage.
他們剝奪了成千上萬選民的選舉權。
He regarded his novel as do[ing] my work for women, better than the suffrage.
他認為自己的小說“為女人服務,比投票權還好”。
She was asked to speak at women's suffrage rallies and afternoon charity teas.
女權集會和午後慈善茶會,也要她演講。
universal suffrage
普選權
n.|poll/referendums;選舉權;投票;參政權;代禱;贊成票
suffrage 指公民在政治選舉中投票的權利或特權,是民主政體的基石之一。其核心含義圍繞參與選舉過程的權利展開。
核心定義與權利本質: suffrage 最根本的含義是“投票權” 或“選舉權”。它特指公民在選舉國家或地方公職人員(如議員、總統、市長等)以及就公共議題(如公投)進行表決時,依法享有的參與權利。它體現了公民通過選票表達政治意願、參與治理的基本民主權利。
曆史背景與擴展含義: 該詞常與曆史上争取投票權的社會運動緊密相連,特别是“婦女選舉權運動”。在這個語境下,“suffrage” 常指代争取或最終獲得的投票權利本身。例如,“women's suffrage” 即指婦女獲得投票權這一曆史進程和結果。
相關概念與類型:
重要性: suffrage 是公民政治參與最直接和重要的形式之一。它賦予公民選擇代表、影響政策方向、問責政府的基本手段,是主權在民原則的核心體現。保障和擴大 suffrage 是民主制度發展和完善的關鍵。
suffrage 是一個政治和法律領域的核心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總結如下:
基本定義:指在政治選舉中行使的投票權或選舉權,尤其強調公民參與國家事務決策的法定權利。例如:
擴展含義:在宗教語境中,可表示“代禱”(為他人祈禱),但這一用法較為罕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法律條文,可參考權威詞典(如、6、10)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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