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管] 解釋權
The company holds the right to interpret.
此價格公司有最終解釋權。
The ultimate right to interpret for the plan is reserved to HR.
人力資源部對該政策有最終解釋權。
Reed Sinopharm Exhibitons reserves the right to interpret the use of this pass.
國藥勵展展覽有限責任公司擁有此券最終解釋權。
The right to interpret these procedures shall rest with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中國人民銀行。
Remark: Shanghai Only Education Group reserves the right to interpret all figures above.
注:上海昂立稚慧谷保留對以上數據的解釋權。
“Right to interpret”(解釋權)是一個跨領域的法律與社會科學概念,指在特定情境下對規則、文本或事件進行權威性解讀的法定或約定權利。其核心内涵包括以下三方面:
法律解釋權
在司法體系中,解釋權通常屬于立法機關或司法機關。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45條明确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法律解釋權。這種權力确保法律條文在適用時能適應社會變遷,避免歧義。
合同解釋權
在民商法領域,合同雙方可通過約定确定解釋權歸屬。《民法典》第466條指出,合同條款存在争議時,應當按照合同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及誠信原則進行解釋。部分國際商務合同中會明确寫入“最終解釋權歸賣方所有”條款。
文化解釋權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強調,文化遺産的解釋權應尊重原住民社區的傳統認知體系。這種非法律強制性的解釋權涉及文化主權與話語權争奪。
世界法學家協會2023年發布的《全球法治報告》指出,解釋權的行使必須遵循比例原則,既要維護規則穩定性,也要保障利益相關方的知情權與申辯權。該權利在不同法系中的實踐差異,反映了法律文化對權力制衡的不同理解。
“right to interpret”是一個常見于法律、商務或管理領域的短語,主要含義及用法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interpret”的其他用法(如“口譯”“藝術诠釋”),可參考來源-3的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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