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難承認的事;不能許可的事
Sorry, inadmissibility here to park.
對不起,這裡不允許停車。
Have you failed to attend a hearing on removability or inadmissibility within the last five years?
你有沒有出席在過去五年内就撤換,或受理聽證?
inadmissibility 是一個法律和正式用語中的名詞,其核心含義是指某事物因其性質、狀态或不符合特定标準而被認為“不可接受”、“不能被允許”或“不能被采納”的特性或狀态。它強調的是一種被排除、被拒絕的資格或可能性。
這個詞的詳細含義和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法律領域(尤其是證據法):
移民法領域:
一般規則與标準:
總結關鍵點:
理解 “inadmissibility” 的關鍵在于認識到它描述的是一種因不符合必要條件而被系統性地排除在外或被否定的屬性。
inadmissibility(不可容許性)是一個法律和行政領域常用術語,其核心含義是"不被允許或接受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析:
該詞由否定前綴"in-"+形容詞"admissible"(可接受的)+名詞後綴"-ity"構成,字面意為"不可接受性"。在英式發音為/ˌɪnədˌmɪsəˈbɪlɪti/,美式發音為/ˌɪnədˌmɪsəˈbɪləti/。主要描述事物因不符合規定而失去被接納的資格,如法律證據、移民申請等場景。
特指在法庭上證據因違反程式規則(如非法取證)而被排除的情況。例如,通過刑訊獲得的供詞會被判定為inadmissible evidence(不可采信證據)。此時其反義詞為admissibility(可采性),後者指證據符合法律接受标準的屬性。
術語 | 性質 | 示例場景 |
---|---|---|
inadmissibility | 否定 | 非法證據排除 |
admissibility | 肯定 | 合法證據采納 |
該詞多用于正式文書,日常對話中更常用"unacceptable"或"not allowed"等替代表達。如需完整釋義,可參考新東方詞典或歐路詞典的權威解釋。
memberThaiAchilles' heelself-respectmiserlyexcursiveacademiciansavoidedcounteroffercrochetingeyrieghostsJOTSprimatesribbinginsulin receptoron exhibitsimple thingsskid proofsocial cohesionthink twice aboutazapetinecannikincuracaodetacherEDBgalecronMagnuminiummethylbenzeneS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