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法)加伏特舞曲;加伏特舞
gavot是法語單詞"gavotte"的變體拼寫,指起源于法國東南部加普地區(Gap)的民間舞蹈及對應的舞曲形式。這種藝術形式最早可追溯至16世紀,後經宮廷化發展成為巴洛克時期組曲的标準組成部分。
作為舞蹈形式,gavotte以輕快優雅著稱,采用四拍子節奏,典型特征是從第三拍開始起跳。法國舞蹈理論家蒂諾·阿爾博(Thoinot Arbeau)在1588年著作《舞蹈藝術》中記載了其早期的民間版本。
在音樂領域,gavotte于17-18世紀被巴赫、亨德爾等作曲家廣泛采用,常作為古典組曲的第四樂章出現。其音樂結構通常包含兩個各八小節的重複樂段,速度标記為Moderato(中闆)。巴黎音樂學院圖書館藏有呂利1687年創作的《加沃特舞曲》手稿,展現了典型的巴洛克式裝飾音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現代音樂教育中常将gavotte與musette(風笛舞曲)對比教學,前者強調清晰的切分節奏,後者則以持續低音為特色。這種對比教學法最早見于雅克·尚皮翁·德·尚博尼埃(Jacques Champion de Chambonnières)1651年出版的《羽管鍵琴曲集》。
Gavot(或拼寫為gavotte)是一個源自法國的音樂與舞蹈術語,具體含義如下:
基本定義
Gavot指17世紀流行于法國的一種農民舞蹈,後發展為巴洛克時期常見的舞曲形式。其特點是中速、四拍子(通常為4/4或2/2拍),節奏輕快活潑,常以弱起小節開始。
詞源與發音
該詞源自法語“gavotte”,英語發音為英式[gə'vɒt]、美式[gə'vɒt],中文音譯為“加伏特”或“嘉禾舞”(後者多見于非專業場景)。
音樂應用
作為舞曲形式,gavot常見于古典組曲中,通常作為組曲的第三或第四樂章。巴赫、亨德爾等作曲家均創作過著名的加伏特舞曲,例如巴赫《第三英國組曲》中的加伏特舞曲。
舞蹈特征
原為法國普羅旺斯地區民間舞蹈,舞步以跳躍和踢腿動作為主,後經宮廷改良,成為優雅的社交舞蹈,常成對表演。
補充說明:現代語境中,“gavot”更多指音樂體裁而非實際舞蹈,中文譯名“嘉禾舞”雖存在但使用較少,建議優先使用“加伏特舞/曲”以确保準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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