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daɪθɪɪzəm/ 美:/''daɪθɪɪzəm/
n. 善惡二神論
Justin's language appeared to promote ditheism.
賈斯汀的語言似乎促進了二神信仰。
Ditheism(二元神論)是宗教哲學中的一種神學概念,特指信仰兩個獨立且平等的神性實體,通常表現為互相對立的善神與惡神。該術語源于希臘語前綴“di-”(意為“兩個”)與“theos”(意為“神”),最早與古代波斯瑣羅亞斯德教的二元論體系相關,認為阿胡拉·馬茲達(Ahura Mazda,光明與善之神)與安格拉·曼紐(Angra Mainyu,黑暗與惡之神)共同構成宇宙的基本力量。
在基督教曆史中,ditheism曾被用來批判某些教派的異端傾向。例如,2世紀的馬西昂派(Marcionites)因主張《舊約》的嚴苛造物主與《新約》的慈愛上帝是兩位獨立神祇,而被主流教會譴責為ditheism。現代宗教學者則更嚴格區分ditheism與“dualism”(二元論),前者強調兩個神的獨立性,後者可能指向同一神性的不同面向或抽象原則的對立。
該概念的研究可參考《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的“宗教二元論”條目(鍊接)及《大英百科全書》對瑣羅亞斯德教的解析(鍊接)。
ditheism(發音:英 /ˈdaɪθɪɪzəm/,美 /ˈdaɪθɪɪzəm/)是一個宗教哲學領域的術語,主要指一種認為宇宙中存在兩個獨立且對立的至高神祇的信仰體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ditheism源于希臘語“di-”(意為“兩個”)和“theos”(神),字面含義為“二神論”。它通常指将宇宙視為由兩位地位相當但性質相反的神共同主宰的信仰,例如善神與惡神、光明神與黑暗神等對立存在。這種觀念強調二元力量的平衡或對抗。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實際應用與争議
該詞常被用于描述某些古代宗教或異端教派,如諾斯替主義或摩尼教。不過需注意,部分學者認為嚴格意義上的ditheism在主流宗教中較為罕見,更多是外部對其教義的簡化解讀。
擴展用法
在非學術語境中,ditheism有時也被引申為對任何“二元對立主導體系”的比喻性描述。
提示:如需具體宗教案例或曆史演變分析,可進一步查閱權威宗教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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