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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grammar是什麼意思,case grammar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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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詞典

  • [計] 格文法

  • 例句

  • In Chinese teaching, case grammar can be applied to teach non-patient objects.

    漢語教學中,格語法適用于非受事賓語。

  • Conceptual dependency theory is combined with case grammar theory to analyze the order language of LWP robot.

    将概念從屬理論與格語法相結合,用于分析清污機器人的命令語句。

  • Case Grammar shows clear semantic relevance of notions such as agency, causation, location, advantage to someone, etc.

    格語法清晰地标明了那些與語義相關聯的概念,譬如施事、原因、地點、利益等等。

  • This paper brings forward a new method:basing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case grammar, the event patterns automatically are created.

    文中對創建事件模式,提出了一種新方法———根據格語法變換創建事件模式。

  • The valency in the linguistics exerts some influence on the following theory, such as case grammar, relational grammar and TG grammar.

    德國的配價理論研究突破了傳統語法的框框,抓住了配價的實質。

  • 專業解析

    格語法(Case Grammar) 是由美國語言學家查爾斯·J·菲爾莫爾(Charles J. Fillmore)在20世紀60年代末提出的語言學理論框架。它是對傳統語法(尤其是轉換生成語法)的補充和發展,核心在于從語義角色(Semantic Roles)的角度來分析句子的深層結構,而非僅僅關注句子的表層語法關系(如主語、賓語等)。

    核心概念解釋

    1. 關注語義角色(格關系):

      • 格語法認為,句子的核心是動詞(或謂語),而圍繞動詞的名詞短語(NP)在句子事件或狀态中扮演着特定的語義角色。
      • 這些語義角色被稱為“格”(Case)。這裡的“格”不是指名詞的形态變化(如主格、賓格),而是指名詞短語在動詞所描述的事件場景中所承擔的抽象功能或關系。
      • 常見的語義角色(格)包括:
        • 施事格 (Agentive, Agt): 動作的發出者、執行者(通常是能動的生命體)。例如:“小明[施事]踢了球。”
        • 受事格 (Objective, Obj) / 客體格 (Theme, Th): 動作直接影響的對象、承受者或狀态的主體。例如:“小明踢了[受事]。” / “[客體]在桌子上。”
        • 工具格 (Instrumental, Inst): 動作得以完成的工具、手段或媒介。例如:“他用鑰匙[工具]打開了門。”
        • 與格 (Dative, Dat): 動作的接受者、受益者或受損者(通常是生命體)。例如:“我給了[與格]一本書。”
        • 處所格 (Locative, Loc): 動作發生或狀态存在的地點、位置。例如:“他住在北京[處所]。”
        • 時間格 (Temporal, Temp): 動作發生或狀态存在的時間。例如:“會議在下午三點[時間]開始。”
        • 源點格 (Source, Src): 動作的起點或來源。例如:“他從上海[源點]來。”
        • 終點格 (Goal, Go): 動作的方向或終點。例如:“他去了圖書館[終點]。”
        • 感受格 (Experiencer, Exp): 經曆某種心理狀态或感知的主體。例如:“[感受者]感到高興。”
    2. 動詞的格框架:

      • 格語法認為,每個動詞都規定了一個特定的格框架 (Case Frame)。這個框架指明了該動詞在句子中必須或可以與哪些語義角色(格)相關聯。
      • 例如,動詞“給”的格框架通常要求包含:施事(給的人)、與事(接受的人)、受事(給的東西)。動詞“放”的格框架通常要求包含:施事(放的人)、受事(放的東西)、處所(放的地方)。
    3. 深層結構與表層結構:

      • 格語法區分句子的深層結構和表層結構。
      • 深層結構: 由動詞及其所需的語義角色(格關系)構成,反映了句子的核心語義關系。例如,深層結構可能包含動詞“開”以及角色:施事(開的人)、受事(被開的東西,如門)、工具(開門的工具,如鑰匙)。
      • 表層結構: 是深層結構經過語法規則(如主語化、賓語化、介詞插入等)轉換後形成的實際句子。在表層結構中,不同的語義角色可能表現為不同的語法成分(主語、賓語、介詞短語等)。例如:
        • 小明[施事-主語]用鑰匙[工具-介詞賓語]開了[受事-賓語]。”
        • 鑰匙[工具-主語]開了[受事-賓語]。”(施事隱含)
        • [受事-主語]被小明[施事-介詞賓語]用鑰匙[工具-介詞賓語]開了。”

    與傳統語法的區别

    理論價值與應用

    權威參考來源:

    1. 菲爾莫爾的原始論述: 格語法理論主要源自菲爾莫爾1968年的經典論文《格辯》(The Case for Case) 以及後續的系列研究。這些是理解該理論最根本的文獻。
      • Fillmore, Charles J. (1968). "The Case for Case". In Universals in Linguistic Theory, eds. Emmon Bach & Robert T. Harms.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核心文獻)
      • Fillmore, Charles J. (1977). "The Case for Case Reopened". In Syntax and Semantics, Vol. 8: Grammatical Relations, eds. Peter Cole & Jerrold M. Sadock. Academic Press. (後續發展)
    2. 語言學百科/手冊:
      • The Encyclopedia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主編:Keith Brown) 中通常會有關于 "Case Grammar" 的詳細詞條。
      • 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Generative Syntax (主編:Marcel den Dikken) 等句法理論手冊中也會在相關章節讨論格語法及其影響。
    3. 句法學/語義學教材: 許多現代語言學教材在介紹句法-語義接口或動詞論元結構時,都會涉及格語法的基本概念。
      • 例如:Carnie, Andrew. (2021). Syntax: A Generative Introduction (4th ed.). Wiley-Blackwell. (可能包含相關讨論)
    4. 計算語言學資源:

    網絡擴展資料

    "case grammar"是語言學中的一個專業術語,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如下:

    一、基本定義

    "case grammar"譯為格語法或角色文法,屬于轉換生成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的分支。它通過分析句子成分的格關系(如施事、受事、工具等)來描述句子的深層結構。

    二、理論特點

    1. 強調語義角色
      與傳統語法關注表面結構不同,格語法聚焦于動詞與名詞之間的語義關系。例如,在句子“小明用鑰匙開門”中,“小明”是施事(Agent),“鑰匙”是工具(Instrument),“門”是受事(Patient)。

    2. 深層結構分析
      通過格關系揭示句子的邏輯結構,例如同一動詞在不同語境下可能對應不同的格框架。

    三、應用與關聯

    四、詞源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理論發展,可參考語言學專著(如Charles Fillmore的格語法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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