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单纯继承土地保有人英文解释翻译、单纯继承土地保有人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tenant in fee******

分词翻译:

单纯的英语翻译:

simplicity
【医】 haplo-

继承的英语翻译:

carry on; accede; come into; come to; inherit; succeed
【经】 hereditament; inherit

土地的英语翻译:

ground; land; soil; territory
【医】 earth; terra; terrae
【经】 land; native goods

保有的英语翻译:

retain
【法】 have and hold

人的英语翻译: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医】 anthropo-; homme; man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单纯继承土地保有人”指代的是普通法(Common Law)历史上一种特定的土地保有关系和继承方式,其核心特征在于继承人仅凭血缘或遗嘱关系即可继承土地,无需向领主履行额外的封建义务或支付继承税。其对应的标准英文术语是Tenant by Frankmarriage 或更广义上指代类似免于封建义务继承的Tenant in Fee Simple(完全保有地产权人)的早期形态。

以下是对该术语的详细解释:

  1. 法律渊源与核心含义 (Legal Origin and Core Meaning)

    • 该概念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土地法。在封建制度下,土地保有人(Tenant)通常需要向领主(Lord)承担各种义务(如军役、租金、协助金等),土地继承时继承人往往需要向领主支付一笔可观的继承税(Relief)才能重新获得土地的占有权。
    • “单纯继承”或“自由继承”(Frankmarriage 或 Fee Simple)是一种特殊的土地授予方式。它最初常指在女儿结婚时,父母或亲属将一块土地授予新婚夫妇及其后代。关键点在于,这种授予明确免除了继承人(通常是这对夫妇的后代)在继承土地时需向授予人(领主)支付继承税或履行其他沉重封建义务的责任。
    • 因此,“单纯继承土地保有人”特指那些依据此类特殊授予(Frankmarriage)而持有土地的人,或者更广泛地说,指最终演变成可以自由继承、免于特定封建负担的土地保有人(即Fee Simple的前身或早期形式)。其“单纯”或“自由”主要体现在继承环节的豁免特权上。
  2. 关键特征 (Key Characteristics)

    • 继承的自动性: 土地可依据血缘关系(或遗嘱,在遗嘱被普遍承认后)自动由直系或指定后代继承,无需领主重新确认或继承人履行额外义务(指那些被明确免除的义务)。
    • 免于特定封建义务: 最核心的豁免是免交继承税。这使得土地在家族内传承的成本大大降低。
    • 近乎完全的所有权: 虽然理论上土地所有权仍归于国王(最高领主),但“单纯继承土地保有人”享有的权利非常接近现代意义上的完全所有权(Fee Simple Absolute in Possession),可以自由使用、收益、处置(转让、出租、抵押)土地,并由其继承人无限期继承。
  3. 汉英对应与术语辨析 (Chinese-English Correspondence and Term Clarification)

    • 单纯继承土地保有人: 这是中文法律术语中对Tenant by Frankmarriage 或早期 Tenant in Fee Simple (free from onerous incidents) 的翻译。它精准地抓住了“仅凭继承关系即可保有土地”和“免于特定封建义务”的核心。
    • Tenant by Frankmarriage: 特指源于婚姻赠与、明确免除继承税等义务的保有人。这是最直接对应的英文术语。
    • Tenant in Fee Simple: 现代最常见的完全保有地产权人。其历史源头正是从Frankmarriage等豁免封建义务的保有形式发展而来,最终确立了土地保有人几乎绝对的所有权。在解释历史语境下的“单纯继承土地保有人”时,将其视为Fee Simple的早期形态或前身是准确的。在现代语境下,Fee Simple就是自由继承的土地保有权。

权威来源参考:

网络扩展解释

“单纯继承土地保有人”是普通法(尤其是英国土地法体系)中的一个历史概念,对应英文术语为tenant in fee simple或freeholder in fee simple,指对土地拥有最完整、最永久权益的保有人。其核心特征和含义如下:


1.法律定义

这种土地保有形式属于自由保有地产权(freehold estate)的最高形态,表现为:


2.与类似概念的区别


3.现代法律中的演变

随着土地登记制度的普及,现代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1925年《财产法》)已简化地产权分类,fee simple成为最常见的土地所有权形式,但本质上仍保留“单纯继承”的核心特征,即权益的永久性和可自由转让性。


4.历史意义

该概念源于中世纪封建制度,最初用于区分直属封臣(直接向国王保有土地)和次级封臣。废除封建义务后,逐渐演变为现代土地私有制的基础。


提示:如需具体案例或不同司法辖区的差异,建议咨询法律专业文献或执业律师以获取精准解释。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艾迪氏综合征巴西胡桃油苯基苯甲酸盐波扎那刺桐硫碱二乙铍甘醇法干酷样结核过程控制环豪塞尔氏孢子染色剂回火麻田散铁胶水胶态电解质颈淋巴结计算地震学卡巴酸酐颗粒原生质利润转化资金离隙角镁铁闪石耐压强度脑电波记录尿基甲酸喷水空气泵人口调查荣格氏肌软片间接法水仙花碱醇数据转换装置碳化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