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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限制英文解释翻译、抵押权限制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free of encumbrances

分词翻译:

抵押权的英语翻译:

hypothec; lien
【经】 hypotheca; hypothecation; mortgage

限制的英语翻译:

restrict; limit; astrict; circumscribe; confine; imprison; tether
【计】 slicing
【医】 limit; limitation; restrict; restriction
【经】 curb; restrict

专业解析

抵押权限制是指法律或合同对抵押权的设立、行使范围和效力施加的法定或约定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其核心内涵可从以下维度解析:

一、设立限制

  1. 抵押物范围限定(《民法典》第399条):耕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抵押的除外。对应英文术语为"restrictions on collateral scope"。
  2. 登记对抗主义(《民法典》第403条):以动产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体现为"registration as publicity requirement"的法定限制。

二、效力限制

  1. 流押条款禁止(《民法典》第401条):约定债务到期未清偿即抵押物归债权人的条款无效,此限制在英文法律文献中表述为"prohibition of pactum commissorium"。
  2. 受偿顺序限制(《民法典》第414条):多个抵押权并存时,按登记时间先后或债权比例受偿,即"priority of mortgage rights"的具体规范。

三、行使限制

  1. 时效限制(《民法典》第419条):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权利,对应英文术语为"limitation period for enforcement"。
  2. 不可分性例外(《民法典》第408条):抵押物价值非因抵押人原因减少时,抵押权人仅可请求恢复担保价值,此即"exceptions to indivisibility principle"。

上述法律依据源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文本及最高人民法院配套司法解释。具体条款内容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法律法规数据库查询核实。

网络扩展解释

抵押权限制是指在抵押权的设立、行使及实现过程中,法律对抵押权人权利行使的约束或特殊规定,旨在平衡各方权益并确保合法程序的遵循。以下从定义、主要限制类型及法律依据三方面进行解释:

一、定义核心

抵押权限制并非否定抵押权本身,而是对抵押权人行使权利的条件、范围或顺序进行规范。例如,抵押财产拍卖后,需优先偿还抵押权人,但后续剩余价值才能用于其他债务清偿。

二、主要限制类型

  1. 优先受偿顺序限制
    抵押权人虽享有优先受偿权,但需遵循法定清偿顺序。例如,同一财产存在多个抵押登记的,按登记顺序受偿;若未登记,则按债权比例清偿。

  2. 抵押财产处分限制

    • 转让限制: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财产需经抵押权人同意,或需以转让款提前清偿债务(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用途限制:抵押人不得擅自改变抵押财产用途或进行损害抵押权的行为,否则抵押权人可要求停止侵害或提前清偿债务。
  3. 实现程序的法定性
    抵押权人需通过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法定方式实现抵押权,不得擅自占有或处置抵押财产。

  4. 登记生效的限制
    对于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94条明确规定,抵押权人仅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约定情形下,方可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此外,动产浮动抵押等特殊类型抵押权还有额外限制条件。

抵押权限制是法律对抵押权行使的必要约束,确保担保物权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避免侵害抵押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案例或进一步细节可参考《民法典》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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