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forfeited subscription
confiscate; expropriate; seizure; sequestrate
【经】 confisacte; expropriation; forfeiture; seize; seizure
【经】 right; rights; stock rights; stock warrants; subscription right
没收认股权(Confiscation of Stock Options)是公司或监管机构因特定条件未满足或违规行为,依法收回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认股权利。该机制在企业管理与证券监管中具有重要法律意义,需结合以下维度理解:
法律定义与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没收认股权属于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约束条款。当受益人违反劳动合同、泄露商业秘密或业绩考核未达标时,企业可终止其认股资格(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适用场景
典型场景包括:员工主动离职未满足服务期要求、重大财务造假导致股价异常波动、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等。例如2021年某科技公司因高管违规减持,依据公司章程没收其未行权的200万股期权(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案例库)。
程序要求
没收行为需满足三要件:
被没收方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主张情势变更抗辩,或通过劳动仲裁请求司法审查。若企业程序存在瑕疵,法院可能判定没收行为无效(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司法解释汇编)。
“没收认股权”需要拆解为“没收”和“认股权”两部分理解,并结合法律和实务场景综合解释:
认股权(Stock Option)是指公司授予个人(如员工、股东等)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其核心特征包括:
“没收”在股权语境下指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剥夺股东或认股权持有人的权利,需严格符合法律规定。普通股权的没收条件主要包括:
认股权本身是未实际取得股权的“权利”,其“没收”通常基于协议约定而非直接法律条款,常见情形包括:
“没收认股权”指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取消个人未来购买股份的权利,常见于员工激励计划违约处理。其合法性需结合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普通股权的没收则需符合公司法关于出资义务的严格要求。
表情障碍髌上囊波希米亚玻璃管不间断电源吃惊的单结网丁子香酚动手上机多流放线菌体素非共同诉讼辐射浴钢管结构干扰图型高低贵贱光发射体国际和解哄抬价格者喉音振动测验法聚己二酰辛二胺坎贝尔氏试验可附了的泪腺的频尿嚷色氨酰舌骨舌膜生发中心数据词典位流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