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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管辖英文解释翻译、合并管辖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amalgamated jurisdiction

分词翻译:

合并的英语翻译:

unite; ombination; incorporate; amalgamate; annexation; coalition
consolidation; meld
【计】 conflation; converging; merge; merging
【医】 incorporate; incorporation
【经】 amalgamation; combination; conglomerate; consolidate; embody; fusion
incorporate; integration; merge

管辖的英语翻译:

administer; domination; police; rule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合并管辖"指法院将多个相关联的案件合并审理的司法程序,其核心概念与英文术语对应如下:


一、术语定义


二、适用场景与法律依据

  1. 关联案件合并

    当多个案件涉及共同事实(如同一交通事故引发的多起赔偿诉讼)或存在共同法律争议时,法院可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启动合并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

    英文示例

    The court orderedconsolidation of jurisdiction over three related contract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same transaction.

  2. 必要共同诉讼

    若案件当事人存在不可分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共有财产分割),法院必须合并审理(《民诉法》第132条)。

    英文对照

    Consolidation is mandatory where parties share indivisibl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三、权威来源参考

  1. 《元照英美法词典》

    定义"Consolidation"为:"将多个独立案件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的程序",强调其提升司法效率的功能(查看词条)。

  2. 《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明确"Consolidation of Actions"指:"法院将同类案由或关联案件合并审理以统一裁决"(第11版第379页)。


四、与近似概念区分

术语 英文 关键差异
合并管辖 Consolidation of Jurisdiction 侧重法院主动合并关联案件的管辖权行使
移送管辖 Transfer of Jurisdiction 将案件移交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集中管辖 Centralized Jurisdiction 特定案件类型由指定法院专属管辖

注:法律术语的翻译需结合具体司法体系语境。中国大陆法系下的"合并管辖"在英美法系中常对应"Case Consolidation",而国际仲裁领域则可能用"Consolidation of Proceedings"(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17条)。

网络扩展解释

合并管辖是诉讼法中的重要制度,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因其他案件与该案存在牵连关系,可一并审理并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一、基本定义

合并管辖又称“牵连管辖”,其核心在于案件间的牵连性。原本对主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因其他案件与主案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关联,为提升审判效率和统一裁判结果,将多个案件合并审理。例如民事诉讼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等情形,均可能触发合并管辖。

二、主要特征

  1. 诉的合并类型
    包括诉讼主体合并(如共同诉讼)和诉讼客体合并(如多个诉讼请求),需存在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标的。
  2. 法院裁量权主导
    是否合并由法院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可提出申请,但最终取决于法官对案件关联性的判断。

三、适用情形

  1. 民事诉讼
    • 原告追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加入诉讼;
    • 普通共同诉讼中多个同类诉讼标的合并审理。
  2. 刑事诉讼
    • 同一犯罪主体实施多个罪行(如数罪并罚);
    • 共同犯罪案件或涉及多个关联犯罪主体。
  3. 行政诉讼
    • 同一行为违反多个法规,被多个行政机关处理后的合并审理。

四、法律意义

通过合并审理关联案件,可避免重复举证、减少诉讼成本,同时防止裁判结果矛盾。例如在反诉中,合并管辖能直接解决原被告的双向争议,提升司法效率。

五、注意事项

法院需审查案件是否具备“必要牵连关系”,若合并可能导致审理复杂化或拖延,可不予合并。例如刑事诉讼中若全案涉及不同级别法院管辖,通常由上级法院合并审理。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条文或判例参考,可查阅《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或访问权威法律数据库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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