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ules of navigation
at sea; on the sea
avoid; prevent
bump; meet; run into; touch
regulation; rule; formulae; order; rope
【计】 rule
【化】 regulation; rule
【医】 regulation; rule
【经】 propriety; regulations; rule
海上避碰规则(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COLREGs) 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旨在规范船舶航行行为以避免海上碰撞的核心国际公约。其汉英对照释义及核心内容如下:
避碰规则 (Collision Regulations)
指《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COLREGs 1972),适用于公海和连接公海的可航水域的所有船舶。
来源:国际海事组织(IMO)公约文本
船舶 (Vessel)
涵盖各类水上船艇,包括非排水船舶、地效船和水上飞机(Rule 3(a))。
来源:COLREGs 1972 条款
船舶须始终以能采取有效避碰行动的速度航行(Rule 6)。
通过视觉、听觉及一切可用手段保持全程瞭望(Rule 5)。
两船迎面相遇时,应各自向右转向(Rule 14)。
让路船须避让直航船,通常从直航船船尾通过(Rule 15)。
追越船须避让被追越船(Rule 13)。
船舶在雾、霾等低能见度条件下需:
白、红、绿三色灯标识船舶位置与航向(Rule 20-31)。
白天使用黑色几何形状(如球体、圆锥)表示船舶状态(Rule 25-31)。
雾号或操纵信号传递意图(Rule 32-37)。
来源:联合国条约库、中国海事局
(注:链接有效性需以发布时实际访问为准)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是为预防船舶碰撞、保障航行安全而制定的国际性交通规则,适用于公海及与公海相连的通航水域。以下从定义、历史、核心内容及意义等方面综合解读:
核心定义
规则明确了船舶分类(如机动船、帆船、从事捕鱼的船舶),并规定“船舶”包括所有水上船筏及水上飞机。
关键概念如“紧迫危险”(单凭一船行动无法避免碰撞)和“碰撞危险”(持续航行将导致碰撞)也被明确定义。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公海及连接公海的可通航水域,但允许各国对港口、内河等区域制定补充规则。特殊船舶(如军舰)可额外设置信号或号型。
航行与驾驶规则
号灯、号型与声号
船舶需按规定显示号灯(如桅灯、舷灯)和号型(如球体、菱形),并通过汽笛发出声号表明动向(如一短声表示右转)。
特殊情况处理
当存在“紧迫危险”或特殊环境(如能见度不良)时,允许背离常规规则采取紧急措施。
该规则通过统一全球船舶航行规范,显著降低了碰撞事故风险。据统计,遵守规则的船舶碰撞概率可减少60%以上。同时,它明确了责任划分,为事故调查提供法律依据。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条款(如分道通航制、能见度不良时的操作),可参考国际海事组织(IMO)官方文件或中国海事局发布的《避碰规则》解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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