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daɪθɪɪzəm/ 美:/''daɪθɪɪzəm/
n. 善恶二神论
Justin's language appeared to promote ditheism.
贾斯汀的语言似乎促进了二神信仰。
Ditheism(二元神论)是宗教哲学中的一种神学概念,特指信仰两个独立且平等的神性实体,通常表现为互相对立的善神与恶神。该术语源于希腊语前缀“di-”(意为“两个”)与“theos”(意为“神”),最早与古代波斯琐罗亚斯德教的二元论体系相关,认为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光明与善之神)与安格拉·曼纽(Angra Mainyu,黑暗与恶之神)共同构成宇宙的基本力量。
在基督教历史中,ditheism曾被用来批判某些教派的异端倾向。例如,2世纪的马西昂派(Marcionites)因主张《旧约》的严苛造物主与《新约》的慈爱上帝是两位独立神祇,而被主流教会谴责为ditheism。现代宗教学者则更严格区分ditheism与“dualism”(二元论),前者强调两个神的独立性,后者可能指向同一神性的不同面向或抽象原则的对立。
该概念的研究可参考《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的“宗教二元论”条目(链接)及《大英百科全书》对琐罗亚斯德教的解析(链接)。
ditheism(发音:英 /ˈdaɪθɪɪzəm/,美 /ˈdaɪθɪɪzəm/)是一个宗教哲学领域的术语,主要指一种认为宇宙中存在两个独立且对立的至高神祇的信仰体系。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
ditheism源于希腊语“di-”(意为“两个”)和“theos”(神),字面含义为“二神论”。它通常指将宇宙视为由两位地位相当但性质相反的神共同主宰的信仰,例如善神与恶神、光明神与黑暗神等对立存在。这种观念强调二元力量的平衡或对抗。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实际应用与争议
该词常被用于描述某些古代宗教或异端教派,如诺斯替主义或摩尼教。不过需注意,部分学者认为严格意义上的ditheism在主流宗教中较为罕见,更多是外部对其教义的简化解读。
扩展用法
在非学术语境中,ditheism有时也被引申为对任何“二元对立主导体系”的比喻性描述。
提示:如需具体宗教案例或历史演变分析,可进一步查阅权威宗教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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