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btrusion
"强迫接受"在汉英词典语境中指通过施加压力或权威手段使对方不自愿地接纳某种观点、规则或条件的行为。该概念对应的英文翻译为"coercive acceptance"或"forced imposition",常见于法律文书、心理学研究及跨文化交际领域。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释义,其核心特征包含单方面意志主导性、接受方缺乏自主选择权两个层面。
在语义辨析方面,《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特别指出该词与"persuasion"(劝说)存在本质差异,前者强调使用心理压迫或实际威胁达成目的。典型应用场景包括:司法执行中的强制履行条款、商业谈判中的霸王条款设定、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单向灌输行为。《剑桥汉英词典》收录的例句"政府不得强迫接受未经公众讨论的政策"(The government shall not coerce acceptance of policies without public discussion)清晰展示了其语用边界。
从语言学演变角度,《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记载该词组在20世纪后期使用频率显著增加,与社会法治化进程中权利意识觉醒形成对照。相关学术研究建议在翻译实践中,需根据语境差异选择对应强度词汇,如轻度强制可用"compelled adoption",重度强制则适用"enforced compliance"等替代表达。
“强迫接受”是一个组合词,由“强迫”和“接受”两个词构成,通常指通过施加压力、威胁、权威或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违背自身意愿接受某种观点、行为或条件。以下是详细解析:
若遭遇强迫接受,可采取以下措施:
需注意,“强迫接受”的具体表现因情境而异,需结合背景分析其合理性或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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