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ˌdʒʊərɪsˈpruːdns/ 美:/'ˌdʒʊrɪsˈpruːdns/
法学
SAT
n. 法律体系;法学及其分支;法律知识;法院审判规程
An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will be held in Chicago by scholars of jurisprudence.
法学学者们将在芝加哥举行一场国际会议。
The crime is clearly recorded in jurisprudence.
这种罪行在法理学上有明确的记载。
I am an expert of jurisprudence and you can consult me for anything.
我是一名法学专家,你什么事情都可以咨询我。
This principle is enshrined in our Constitution and jurisprudence.
这一原则已载入我们的宪法和法律体系中
The secrets of law and jurisprudence lie in philosophy.
法学、法理的奥秘在哲学之中。
The word property is widely used in civil jurisprudence.
物在民法学上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概念。
There are no bright lines between different schools of jurisprudence.
其实,在不同的法理学流派当中没有十分明显的区分界限。
Hobbes is a precursor of modern positivism and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霍布斯是现代实证主义法学和分析法学的先驱。
Apart from different types of jurisprudence, different schools of jurisprudence exist.
法理学研究种类各异,法理学研究流派亦是如此。
medical jurisprudence
法医学
jurisprudence 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和多层含义的法律术语,其中文常译为法理学或法学。它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含义:
法律哲学与理论体系: 这是最核心的含义。Jurisprudence 指对法律本身的性质、起源、基础、目的、效力和逻辑结构进行系统化、批判性研究的学科。它探讨诸如“法律是什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如何?”、“法律权威从何而来?”、“正义的含义是什么?”等根本性问题。它关注抽象的法律原理和普遍性的法律理论,而非具体法律规则的应用。例如,自然法学派、法律实证主义、法律现实主义、批判法律研究等都属于法理学研究的范畴。它旨在理解法律的本质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
法律体系或法律分支: 有时,jurisprudence 也用来指代一个特定的法律体系整体或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例如,人们可能会说“英美法理学”或“中国法理学”,意指该国家或地区的整体法律框架、原则和制度。
司法判例(主要在普通法系): 在普通法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jurisprudence 有一个更具体的含义,指法院的判决,尤其是上级法院(如最高法院、上诉法院)作出的、具有约束力或高度说服力的判决所形成的判例法。这些判例构成了法律的重要渊源,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必须遵循(遵循先例原则 stare decisis)。在这个意义上,jurisprudence 等同于 case law。例如,“关于这个问题的最新 jurisprudence 是最高法院去年的判决。”
法律科学: 更广义地,jurisprudence 有时也被视为研究法律现象的科学,即“法律科学”。它试图运用理性的、系统的方法来理解和分析法律。
总结来说: Jurisprudence 的核心在于对法律本身进行深层次、理论化的思考和研究(法理学/法律哲学)。在普通法语境下,它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具体含义,即指由法院判决形成的判例法体系。理解该词时需要结合具体的语境来判断其确切所指。
参考来源:
jurisprudence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法律术语,其核心含义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法学体系与理论研究 主要指向法律哲学和基础理论研究,包括法律本质、原则、法律与社会关系等抽象层面的探讨。例如在学术研究中,常指代《法哲学》这类学科分支(如牛津词典定义的"法理学")。
判例法实践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特指法院裁决形成的判例体系,即通过具体案件判决确立的法律解释原则。例如法语解释中强调的"法院对法律的解释"和"裁判惯例"。
法律知识系统 广义上可指代法律学科整体或特定法律体系的知识集合。如《牛津英语辞典》将第三义项解释为"一套法律或法律制度",涉及法律工作者运用的知识体系。
这个词的词源演变体现了从"法律技能"到"理论体系"的扩展过程。需注意在具体语境中的侧重差异:学术讨论多指法理学,司法实务多指判例法。其形容词形式jurisprudential常用于修饰理论层面的法律研究(如jurisprudential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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