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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英文解释翻译、婚姻效力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validity of marriage

分词翻译:

婚姻的英语翻译:

marriage
【医】 marriage

效力的英语翻译:

render a service to; efficacy; force; potence; potency; vigour; virtue
【医】 efficiency; potency
【经】 effect

专业解析

婚姻效力的法律定义

婚姻效力(Validity of Marriage) 指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约束力与认可程度,包括婚姻的成立要件(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至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效力分为三类:

  1. 有效婚姻: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如双方自愿、达到婚龄、无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等)且完成登记程序,受法律全面保护。
  2. 无效婚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自始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3. 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或隐瞒重大疾病(如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受胁迫方或知情方可在一年内请求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英文法律术语解析

在英美法系中,婚姻效力对应"Validity of Marriage" ,其核心要素包括:


权威来源参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 条款: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至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 http://www.npc.gov.cn
  2. 《元照英美法词典》(Yuanzhao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Anglo-American Law
    • 定义:"Validity of Marriage" 条目
    • 出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六条

婚姻效力的核心要素对比

效力类型 法律要件 法律后果
有效婚姻 自愿登记+无禁止情形 全面保护夫妻权利义务
无效婚姻 重婚/近亲/未达婚龄 自始无效,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可撤销婚姻 胁迫/隐瞒重大疾病 撤销后溯及既往无效

(注:表格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整理)

网络扩展解释

婚姻效力是指因婚姻关系成立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涉及夫妻之间及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解释,可从以下四方面综合阐述:

一、基本定义

婚姻效力包含狭义与广义两个维度:

二、效力分类

  1. 直接效力(夫妻间)

    • 身份关系:配偶身份确立、姓名权保留、平等参与社会活动权、共同育儿责任()
    • 财产关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原则上为共同财产,平等处分权()
    • 扶养义务:相互扶养及监护权申请等特殊民事权利()
  2. 间接效力(第三人)

    • 姻亲关系形成(如与配偶亲属间抚养义务)
    • 非婚生子女准正(父母结婚后子女身份合法化)
    • 继承权扩展(如丧偶儿媳/女婿尽赡养义务后的继承资格)()

三、无效婚姻情形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以下无效情形:

  1. 重婚
  2.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 未达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四、特殊效力表现

需注意,婚姻效力自登记时产生,但存在无效婚姻追溯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经撤销后失效的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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