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ˈbɑːstəd; ˈbæstəd/ 美:/'ˈbæstərd/
讨厭鬼
複數:bastards
n. 私生子;卑鄙小人,讨厭鬼;家夥;極棘手的事,極讨厭的事
adj. 私生的;(事物)雜種的,低劣的;(字迹、字體)不合标準的,混雜的
n. (Bastard) (法)巴斯塔德(人名)
You bastard cheated on my sister.
你這個混蛋欺騙了我的妹妹。
You are really a hapless bastard!
你可真是個倒黴鬼!
The lid of this bottle is not covered and the solution inside is bastard.
這個瓶蓋沒有蓋上,裡面的溶液已經不純了。
He was the bastard son of the man's mistress.
他是那個男人與情婦的私生子
It's a bastard of a problem.
那是個挺麻煩的問題。
You bastard! You've made her cry.
你這個渾蛋!你把她弄哭了。
adj.|misbegot/unlawful;私生的
n.|whoreson;私生子
"bastard"是一個具有複雜語義演變的英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呈現多元含義:
法律與生物學定義
傳統法律術語中指"非婚生子女",源于中世紀歐洲繼承法對血統純正性的要求。根據《牛津英語詞典》記載,該詞最早出現在1297年英國法律文書中,用于描述未被法律承認的親子關系。現代生物學研究中,該詞仍用于描述雜交物種,如《遺傳學原理》提及的"雜交植物常被稱作bastard varieties"。
社會語言學演變
隨着社會發展,該詞衍生出強烈的情感色彩。英國《劍橋英語詞典》收錄其作為俚語表示"令人不快的人或事物",這種用法最早可追溯至14世紀法國文學中的比喻性描述。莎士比亞在《李爾王》中通過私生子角色愛德蒙的獨白,展現了該詞的社會歧視内涵。
現代語境雙面性
在法律層面,《布萊克法律詞典》強調當代多數司法管轄區已廢除"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歧視條款。而在日常口語中,該詞呈現語義弱化趨勢,常見于體育賽事等非正式場合表達親昵抱怨,如"你這幸運的混蛋(you lucky bastard)"的戲谑用法。
詞源學溯源
詞根來自古法語"bastard",可能與"bast"(馱鞍)相關,暗示私生子誕生于臨時性關系。語言學家指出該詞彙的演變反映了歐洲中世紀封建制度對血統觀念的執着。
單詞bastard 的含義和用法如下:
私生子
指父母未婚時生下的孩子,屬于法律或傳統意義上的非婚生子女。
混蛋、讨厭的人
用于辱罵或貶低他人,表達憤怒或輕蔑。
可憐蟲、倒黴鬼
在特定語境中,可表示同情或調侃。
麻煩事(英式用法)
指造成困難或問題的事物。
私生的、非婚生的
描述血緣關系不合法或非正統。
假冒的、劣質的
指代不純正或質量低劣的事物。
異常的、奇形怪狀的
用于形容外形或特征不符合常規的事物。
盡管部分詞典提到“雜種”的生物學含義,但現代英語中此義項已較少使用,更多用于辱罵或比喻(如“混血文化”需用其他詞彙表達)。如需正式表達“非婚生子女”,建議使用 illegitimate child 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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