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ropean Parliament是什么意思,European Parliament的意思翻译、用法、同义词、例句
常用词典
欧洲议会(缩写为EP)
例句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is not an institution which excites interest in voters.
欧洲议会是个激不起选民兴趣的机构。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will want more power.
欧洲议会将会要求更大的权力。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may want more powers.
欧洲议会想要更大的权力。
Another used to be in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另一个曾经是欧洲议会的一员。
Why did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overlook all this?
为什么议会对这些视而不见?
专业解析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 是欧盟(European Union)的立法机构之一,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超国家议会。它在欧盟的民主治理、法律制定和监督中扮演着核心角色。以下是其详细含义和关键职能:
一、核心职能与权力
- 立法权: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共同行使欧盟绝大部分领域的立法权。两者通过“普通立法程序”(Ordinary Legislative Procedure)共同审议、修改并通过欧盟法律(指令、条例等)。这使得欧洲议会对欧盟法律拥有实质性的决策权。
- 预算权: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共同决定欧盟的年度预算和长期财政框架(多年期预算)。它对欧盟的所有支出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监督权:
- 监督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拥有批准欧盟委员会主席及整个委员会成员任命的权力。它可以通过不信任投票迫使整个委员会辞职。议会委员会定期听取委员汇报,并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质询和监督。
- 监督其他机构:议会也监督欧盟理事会的工作,并有权设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欧盟法律实施中的问题。
- 国际协定批准权:欧盟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签订的重要国际协定(如贸易协定、联系国协定等),必须获得欧洲议会的批准才能生效。
二、组成与运作
- 直接选举:欧洲议会议员(Members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MEPs)由欧盟成员国公民每五年直接普选产生。这体现了欧盟的民主合法性基础。
- 席位分配:议席总数有限(目前为705席),按“递减比例”原则分配给各成员国,即人口较多的国家拥有更多席位,但少于其人口比例应得的数量,以保证小国在议会中有适当代表。
- 政治团体:议员并非按国籍,而是按政治倾向组成跨国界的政治团体(如中右翼的欧洲人民党、中左翼的社会党与民主党进步联盟、自由派的复兴欧洲、绿党/欧洲自由联盟等)。议会工作主要在常设委员会和这些政治团体中进行。
- 总部与会议地点:议会总部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全体会议(Plenary Sessions)在此举行。议会委员会和额外全体会议在比利时布鲁塞尔(Brussels)举行,秘书处设在卢森堡(Luxembourg)。
三、政治意义
欧洲议会是欧盟民主架构的核心支柱,代表欧盟公民的利益和声音。其权力的不断增强(特别是通过《里斯本条约》),反映了欧盟从以成员国政府间合作为主,向更强调公民参与和民主问责的超国家治理模式的演进。它既是欧盟立法的关键参与者,也是监督欧盟行政机构、确保其透明度和问责制的重要力量。
引用来源:
- European Union Official Website - Institutions and Bodies: https://european-union.europa.eu/institutions-law-budget/institutions-and-bodies/types-institutions/european-parliament_en (欧盟官网 - 机构介绍)
- European Parliament Official Website - About Parliament: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about-parliament/en (欧洲议会官网 - 关于议会)
- Council of the EU -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https://www.consilium.europa.eu/en/european-council/european-parliament/ (欧盟理事会官网 - 欧洲议会介绍)
- EUR-Lex - Access to European Union Law: https://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法律数据库,可查证议会立法角色)
网络扩展资料
European Parliament(欧洲议会)是欧盟三大核心机构之一,主要承担立法参与、监督、预算审核及咨询等职能。
核心信息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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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 European(欧洲的/欧洲人)指与欧洲或欧盟相关的事物或人群。
- Parliament(议会)泛指代议制立法机构,如英国国会(Houses of Parliament)。
- 组合词European Parliament特指欧盟的跨国议会机构,总部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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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组成
- 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欧洲煤钢共同体议会”,由法、德、意等6个西欧国家议员组成。
- 现为欧盟唯一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机构,每5年由欧盟成员国公民投票选出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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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与特点
- 立法参与:与欧盟理事会共同制定欧盟法律,但立法权相对有限。
- 监督与预算:监督欧盟***运作,审核并通过欧盟预算。
- 人权与治理:重点关注成员国人权状况及法治问题,如监狱虐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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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地位
- 虽为直选机构,但其实际权力弱于国家层面的议会,常被视为“协商性平台”。
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具体法律程序或成员国角色,可参考欧盟官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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