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行經或停居的人以財物相贈。謂封建時代賄賂過往官員。語出《漢書·食貨志下》:“幹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財賂衰耗而不澹。” 清 馮桂芬 《崇節儉議》:“比者軍興十年,戒嚴徧天下,徵調供億,賦車籍馬,行齎居送,遠近騷然。”
“行齎居送”為古代漢語詞組,現多寫作“行赍居送”。該詞出自《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行者齎,居者送”,指對遠行與留守之人的兩種不同饋贈方式。具體釋義如下:
一、詞源解析 “行”指遠行之人,“赍”即攜帶財物(《說文解字》釋“赍”為“持遺也”);“居”指留居者,“送”指饋贈。該詞組最早見于司馬遷《史記》記載漢代開發西南夷時的政策。
二、語義内涵
三、曆史應用 此詞常用于描述秦漢時期徭役制度,如唐代杜佑《通典·食貨》引述該政策時強調“行赍居送之勞”,反映古代賦役對百姓的雙重負擔。
四、現代引申 在文學作品中可比喻雙重付出,如錢鐘書《管錐編》曾用“行赍居送”解析古代社會關系網絡中的義務鍊條(中華書局1979年版)。該詞組今多見于曆史研究文獻,屬典型制度類古漢語詞彙。
“行齎居送”是一個源自古代文獻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所演變,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該詞最早出自《漢書·食貨志下》:“幹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財賂衰耗而不澹。”。其中:
在封建時代,這一詞語常用來描述百姓因戰亂或苛政承受的雙重負擔:
“行齎居送”反映了古代百姓在戰亂或重稅下的生存壓力,既包括直接的徭役負擔,也涉及間接的財物征調。其含義需結合具體曆史語境分析,主流解釋更偏向社會經濟層面的賦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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