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鄲郭公 ( 北齊 後主 高緯 )的伎倆。 唐 溫庭筠 《邯鄲郭公詞》:“言念 邯鄲 伎,不見 鄴城 人。” 顧嗣立 補注:“ 北齊 樂府《邯鄲郭公歌》: 邯鄲郭公 九十九,技兩漸進入 滕口 。”參見“ 邯鄲郭公 ”。
邯鄲伎(hán dān jì)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特指古代趙國都城邯鄲地區的歌舞藝人或樂舞表演,具有鮮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字義溯源
“邯鄲”為戰國時趙國都城(今河北邯鄲),是當時著名的文化中心;“伎”通“技”,指技藝表演者。合稱指邯鄲地區以樂舞為職業的藝人群體,尤以舞姿曼妙、技藝精湛著稱 。
表演形式
邯鄲伎以輕盈飄逸的舞蹈風格聞名,常見于宮廷宴樂與市井娛樂。據《史記·貨殖列傳》記載,邯鄲民衆“多弄物,為倡優”,其表演融合了趙地民俗與宮廷雅樂元素 。
藝術象征
邯鄲伎被視為戰國時期燕趙文化的代表。《列子·湯問》中“邯鄲學步”的典故(雖非直接描述樂舞),側面反映了邯鄲地區藝術形式對周邊地區的深遠影響 。
文學意象
唐代詩人李白《古風五十九首》有“醉入田家去,行歌邯鄲伎”之句,印證了邯鄲伎作為歌舞藝術的代名詞,在文學中象征繁華與享樂文化 。
漢代後,“邯鄲伎”逐漸泛指技藝高超的樂舞藝人。宋代《太平禦覽》引《風俗通》稱:“邯鄲之倡,天下顯名”,說明其藝術地位延續至中古時期 。明清時期,該詞多用于懷古題材,實際表演形式已融入更廣泛的戲曲體系。
當代研究中,“邯鄲伎”被視為研究戰國樂舞制度與地域文化的重要個案。學者通過出土文物(如邯鄲戰國王陵舞俑)與文獻互證,還原其服飾、樂器及表演場景 。
參考文獻
“邯鄲伎”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詞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邯鄲伎(拼音:hán dān jì)指北齊後主高緯的伎倆,常用來形容虛有其表或缺乏實際能力的權術手段。部分現代引申義認為其可表示“表面高明卻無真本事”,但這一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曆史背景
詞語中的“邯鄲郭公”指北齊後主高緯。據唐代溫庭筠《邯鄲郭公詞》記載:“言念邯鄲伎,不見邺城人。” 顧嗣立補注引北齊樂府《邯鄲郭公歌》描述其“技兩漸進入滕口”,暗諷高緯雖有權謀卻治國無方,最終導緻北齊滅亡。
詞語構成
用法與延伸
該詞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評論,借古諷今。例如批評某些政策或人物“如邯鄲伎般徒有其表”。需注意,其現代引申義(如指代花招把戲)在權威典籍中較少見,可能為後人擴展。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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