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函告。 清 曾紀澤 《巴黎緻總署總辦》:“及指示 丹崖 所詢三端,自當遵照作為定章,并遵諭函達 李星使 ,以備西人問答。”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政聞社通告全體社員》:“本社一切行動,光明正大,各社員若有疑問者,請函達本社事務所,勿為外界浮言所惑也。”
“函達”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基本含義
指通過書信傳達信息,字面由“函”(信函)和“達”(傳達)組合而成。其核心意義是借助書面形式傳遞信息的能力。
引申義:也可形容一個人善于溝通,具備良好的交流能力,常見于對人際交往能力的贊美。
實際用法
在曆史文獻中,“函達”作為動詞使用,等同于“函告”,即通過信件正式告知。例如清代曾紀澤在《巴黎緻總署總辦》中提及“函達李星使”,近代史資料中也有“函達本社事務所”等用法。這種用法多用于正式或官方場合,強調信息的準确性和禮節性。
注意:若用于姓名,“函達”可能因五行屬性(水+火)被傳統命理認為不吉,但此屬民俗觀點,僅供參考。
函達是指書信傳遞的意思。習慣上用來表示書信發出或者送達的動作和過程,也可以指代書信往來的關系。
函達的部首是凵,函的總筆畫數為8。
函達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函指的是信封,達表示傳達。古人在通信交流中使用函以裝載書信,而達則代表傳遞、送達的動作。
函達的繁體字是「函達」。
在古代,函達的寫法常常采用「凵」與「以」的組合,「凵」表示信封,而「以」則表示送達、傳遞。
1. 他通知了我函達國外的好消息。
2. 請務必在三天内函達對方手中。
函件、函授、函電、函文、函傅
通信、書信、傳遞
失信、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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