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複職。《後漢書·陳忠傳》:“ 元初 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喪,服闕還職。”《新唐書·劉審禮傳》:“有詔 審禮 徇忠以沒,非有罪,宜各還職。”《宋史·王安禮傳》:“ 紹聖 初,還職,知 永興軍 。” 明 餘繼登 《典故紀聞》卷十一:“其餘不滿貫當流徒杖者,如舊贖罪還職。”
(2).還歸而就職。《北史·來護兒傳》:“十八年,詔追入朝,賜以宮女、寶刀、駿馬、錦綵等物,仍留長子 楷 為千牛備身,使 護兒 還職。”
“還職”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兩種含義,多用于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中。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某人因特定原因(如服喪、免職等)離開原有職位後,重新恢複或回到該職位。
複職
指官員因非過錯原因(如守喪期滿、臨時調任等)被解除職務後,重新恢複原職。
還歸而就職
指官員受命返回原任職地或原崗位繼續履職。
部分文獻(如《宋史》《典故紀聞》)提到因贖罪或赦免後“還職”的情況,屬于複職的延伸含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後漢書》《北史》等史書原文。
《還職》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回到原來的職位或崗位上。
《還職》的拆分為“貝”、“⺮”和“⺮”。
其中,“貝”是該字的部首,表示財富;“⺮”是左邊的部分,也是這個字的部首,表示竹子;“⺮”是右邊的部分,也是這個字的部首,表示弓弩。
《還職》共有12畫。
《還職》的來源較為明确。在古代由于種種原因,官員可能會被調離原來的職位,當他們恢複原來的職位時,就稱之為「還職」。
《還職》的繁體字為「還職」。
古時候,《還職》的寫法與現代相似,但可能會有一些細微差别。
他因犯錯被降職,但最終表現出色,重新還職于原職位。
組詞:還班、還鄉、還魂
近義詞:複職、複位、複歸
反義詞:降職、調職、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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