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傷害本性,損傷元氣。《晏子春秋·谏下二一》:“行傷則溺己,愛失則傷生,哀失則害性。是故聖王節之也。” 三國 魏 嵇康 《養生論》:“識厚味之害性,故棄而弗顧,非貪而後抑也。” 晉 葛洪 《抱樸子·酒誡》:“蓋計得則能忍之心全矣,道勝則害性之事棄矣。”
害性是古漢語複合詞,由“害”(損害)與“性”(本性、天性)組合而成,指損害人的自然本性或道德心性。其核心含義強調外在誘惑或不當行為對内在純真本性的破壞,多見于古代哲學與倫理論述。以下為具體解析:
字面釋義
“害”意為傷害、妨害;“性”指人與生俱來的自然禀賦或道德本性(如《孟子·告子上》所言“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害性”即指外因導緻的本性扭曲或喪失。
例證:
《文子·上禮》:“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五音亂耳,使耳不聰……此五者皆以養性,今代之則害性。”
(聲色欲望本為滋養生命,過度追求反成“害性”之物。)
哲學内涵
道家與儒家均強調保全天性:
道家典籍中的警示
《淮南子·齊俗訓》提出:“人性欲平,嗜欲害之”,指出嗜欲是“害性”根源,主張“除穢去累”以回歸本真 。
儒家倫理的延伸
宋代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釋“性相近”時,強調後天習染若偏離仁義,則“害其性之本然”,凸顯環境對天性的侵蝕 。
現代漢語中,“害性”一詞已罕用,但概念仍存于以下語境:
注意:因“害性”屬文言遺存,現代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避免與“害命”(傷及生命)等詞混淆。
“害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解釋可綜合如下:
一、基本釋義
指傷害本性,損傷元氣,常用于描述過度行為或負面因素對生命本源的損害。例如過度悲傷、貪欲等都可能“害性”。
二、古籍出處與用法
《晏子春秋》:
“行傷則溺己,愛失則傷生,哀失則害性。”
此處強調情感失控(如過度哀傷)對生命本質的破壞。
嵇康《養生論》:
“識厚味之害性,故棄而弗顧。”
指出過度追求美味會損害身體本性,主張節制欲望以養生。
三、現代應用
該詞多用于哲學、養生或道德讨論中,強調節制欲望、保持身心平衡的重要性。例如:
總結
“害性”的核心是通過古籍案例和現代延伸,體現對生命本源的維護理念。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背景,可參考《晏子春秋》《養生論》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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