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金聯合攻遼的盟約。宋朝于1118年和1120年兩次遣使渡海赴金,約定:雙方聯合攻遼,滅遼後,宋收回後晉以後割棄給遼的燕、雲諸府州,并将每年給遼的歲币給金國。
海上之盟是北宋末年(1120年)宋金兩國為聯合攻遼而籤訂的一項軍事盟約。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海上之盟因雙方使節需經渤海往來談判而得名。北宋末年,女真族建立的金國崛起,對遼國形成威脅。宋徽宗為收複被遼占據的燕雲十六州,決定與金結盟。
該盟約暴露了北宋外交與軍事的脆弱性,雖短暫實現滅遼目标,卻加速了自身滅亡,被後世視為戰略失誤的典型案例。
(注:更多細節可參考、2、4、5等來源。)
《海上之盟》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海洋上的合作或同盟關系。
《海上之盟》的拆分部首是《水》和《王》,其中《水》為左邊的部首,表示與水相關的事物,《王》為右邊的部首,表示國家、權力等意義。它的筆畫數為6畫。
《海上之盟》這個成語,出自《史記·貨殖列傳》。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海上之盟」。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成語《海上之盟》的字形略有差異。具體寫法為「海上之盟」。
他們各國之間建立起了一個牢固的海上之盟,共同維護海洋安全。
-海上:指海洋上的。
-之:表示所屬關系。
-盟約:指雙方達成的合作協議。
- 海洋合作
- 海上同盟
- 海洋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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