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銷假。 唐 白居易 《移家入新宅》詩:“疾平未還假,官閒得分司。”
“還假”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基本含義
根據高權威性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查字典)的解釋,“還假”意為銷假,即結束假期後向單位或上級報告返回。該詞最早見于唐代白居易《移家入新宅》詩句:“疾平未還假,官閒得分司。”
詞源與用法
部分低權威性網頁(如、6)提到“還假”可解釋為“揭露虛假”,但這一含義缺乏古籍或權威詞典支持,可能是網絡誤傳或現代引申義。建議以“銷假”為優先理解方向,若需其他含義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
“還假”的權威釋義為結束假期、恢複職務,屬古漢語詞彙。如需使用其他含義,建議提供具體語境以便進一步分析。
還假是一個成語,表示歸還受人所欠的貨款或債務。也可用于表示退還、賠償等意義。
還假的拆分部首是"⺁"和"⺆",分别為"片"部和"立"部。它的總筆畫數為9畫。
還假的來源是《左傳·僖公四年》:“三年,停缇車于邾,乃歸還濟南,歸敝邾邑。”後來引申為歸還債務的意思。
還假的繁體字為「還假」。
古時候還假的寫法有些許不同,舊時念還假時另有一個字音:「㧜」,讀音同「鲅」,它的意思是假貨或賠償。
1. 他向借款人還假了所有欠款。
2. 為了彌補過失,他決定還假一定數額的賠償。
還款、還債、歸還、還清、還本、還息
償還、償清、賠償、歸還
借款、欠債、未還、未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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