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泛稱江海。 南朝 梁 沉約 《梁雅樂歌·諴雅》:“出尊祗,展誠信,招海瀆,罷嶽鎮。”《北史·隋紀上·文帝》:“車駕至自東巡,望祭五嶽海瀆。” 唐 蕭倣 《享太廟樂章》:“海瀆常宴,波濤不揚。” 宋 蘇舜欽 《粹隱堂記》:“海瀆之廣,山壑之邃,不能以自藏。”
海渎,漢語複合詞,由"海"與"渎"二字構成。據《漢語大詞典》解釋,"渎"本義為溝渠,《說文解字·水部》載:"渎,溝也",後特指獨流入海的江河。古代将長江、黃河、淮河、濟水并稱"四渎",《禮記·王制》記載"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渎視諸侯",可見其祭祀地位。
在詞義組合中,"海渎"包含雙重指向:
一為地理學概念,指代海洋與江河的整體水系,如《宋史·河渠志》載"海渎之利,關乎國計民生";二為宗教祭祀對象,古代将四海(東海、南海、西海、北海)與四渎并列為國家祀典,《唐會要》卷二十二明确記載"立春祭東海于萊州,立夏祭南海于廣州,立秋祭西海、河渎并于河中府,立冬祭北海、濟渎并于孟州"的祭祀制度。
該詞在文獻中多用于描述水域系統治理或祭祀禮儀,如《元史·祭祀志》載"海渎代祀,自中統二年始",體現了古代中國"山川嶽渎"的完整祭祀體系。現代語境中,"海渎"一詞常見于水利史研究及宗教文化論述,具有鮮明的中華文明特征。
“海渎”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及文化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海渎”指泛稱江海,即廣泛代指海洋、江河等水域。該詞由“海”(靠近大陸的水域)與“渎”(原指小溝渠,後引申為河流)組合而成,強調對水系的統稱。
該詞在古代典籍中多用于祭祀或自然景觀描寫:
部分文獻(如)提到“海渎”與道家文化相關,作為“道家奇觀之一”,可能指向對水底世界的神秘化想象,但這一解釋未見于主流典籍,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海渎”核心含義為泛指江海水域,常見于古代祭祀與文學描寫,可能承載部分宗教或哲學意象。如需更詳細文獻出處,可參考《北史》《梁雅樂歌》等古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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