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敲擊柷。柷,古樂器名。古代奏樂之初,必先擊柷。《爾雅·釋樂》:“所以鼓柷謂之止。”《遼史·禮志五》:“協律郎舉麾,太樂令令撞黃鐘之鐘,左五鐘皆應,工人鼓柷,樂作。”
鼓柷是古代中國雅樂演奏中的特定儀式動作,指敲擊樂器“柷”以标志樂曲的開始。其釋義與來源如下:
動詞,意為“敲擊”“奏響”。《說文解字》釋:“鼓,擊鼓也。”引申為啟動樂器演奏的動作。
木制打擊樂器,形如方鬥,以木槌敲擊内壁發聲。《爾雅·釋樂》載:“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擊之以節樂。”其功能為雅樂起始的信號。
鼓柷即“擊柷”,合指通過敲擊柷來宣告樂章開端。
柷屬“八音”分類中的木類樂器:
中空方箱,三面封閉,一面開孔。《舊唐書·音樂志》描述:“柷以桐木為之,狀如方鬥,上廣下狹,以槌擊之。”
古代宮廷雅樂中,柷與敔(yǔ,止樂之器)對應,形成“始之以柷,終之以敔”的規範。《周禮·春官》載:“小師掌教鼓、鼗、柷、敔”,鄭玄注:“柷,狀如漆桶,以木為之,擊之作聲,奏樂之初擊之。”
鼓柷象征禮樂秩序的嚴謹性:
作為雅樂序曲的标志,體現“樂由天作”的莊重性。《詩經·周頌》中“鞉磬柷圉”的記載,印證其在祭祀樂章中的核心地位。
《禮記·樂記》強調“樂者,天地之和也”,柷的擊奏被視為溝通人神的儀式行為,彰顯禮樂文明的規範性。
“戞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下管鼗鼓,合止柷敔。” 孔穎達疏:“樂之初,擊柷以作之;樂之将末,戛敔以止之。”
“柷以作樂,敔以止樂。” 劉熙明确其作為樂節控制器的功能。
柷作為周代雅樂核心樂器,沿用至清代:
宋代陳旸《樂書》繪有柷的詳細結構圖,與先秦記載一緻。
明清兩代祭祀樂仍保留“擊柷三通”的儀軌,見于《清史稿·樂志》。
結語
“鼓柷”是禮樂文化中極具象征性的儀式行為,其動作規範、樂器形制及功能均承載着古代“以樂和天地”的哲學觀念,成為中華雅樂體系的标志符號。
參考來源:
根據您的查詢,“鼓柷”需拆分為“鼓”和“柷”兩個詞分别解釋。以下是詳細說明:
本義
鼓是中國傳統打擊樂器,形制為圓柱形中空,兩端蒙皮(如牛皮),通過手或鼓槌敲擊發聲()。《說文解字》将其定義為“春分之音”,象征節氣與儀式感()。
功能與用途
形制與結構
柷是古代木制打擊樂器,形如方形木箱,上寬下窄,内壁以木槌撞擊發聲。清代實物通高約50厘米,邊長65厘米()。
功能與文獻記載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說文解字》《詩經》等文獻,或參考博物館館藏實物(如清代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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