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孤稺 ”。无父或无父母的幼儿。 南朝 梁武帝 《收养孤独诏》:“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或加收养。” 唐 张籍 《祭退之》诗:“亲朋有孤稚,婚姻有办营。” 清 黄景仁 《高淳先父官广文处今过斯地不觉怆然》诗:“当日白头犹哭子,而今孤稺渐成人。”
“孤稚”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词素构成及历史语用角度解析:
一、基本释义
“孤”指父母双亡的儿童,《说文解字》释为“无父也”(来源:《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稚”本义为幼禾,引申指年幼者,《玉篇》载“稚,幼小也”(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二字组合后,“孤稚”特指失去双亲的未成年人群体,如《南齐书·武帝纪》有“收养孤稚”的记载(来源:中华书局《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二、词源流变
该词最早见于六朝文献,唐宋时期多用于官方赈恤文告,明清后逐渐被“孤儿”“孤幼”等白话词汇替代。其构词法属于并列式复合词,与“鳏寡孤独”等传统恤贫术语形成语义关联(来源: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
三、使用语境
现代汉语中多见于历史文献研究及仿古文体创作,日常口语已不常用。在语义强度上较“孤儿”更具文学色彩,常承载社会关怀的修辞功能,如当代学者研究古代社会保障制度时会援引该词(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汉语语用学教程》)。
“孤稚”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细微差异,但核心含义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
总结来说,“孤稚”一词以形容孤儿为核心,兼具历史厚重感与情感色彩,适合用于人文关怀相关的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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